| 公开时间:28分钟前 | 公 开 人:****管理人 | |
| ****破产清算案 第三批债权核查结果公示 (2026)润泽破管字第43号 各位债权人: ****人民法院于2026年4月8日根据梁志健的申请,作出(2026)粤01破申10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以下简称“润泽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4月30日作出(2026)粤01破184号决定书,指定德勤企业****公司****公司****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对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后补充申报的债权登记造册、逐一审查,编制债权表(详见附件一)并提交全体债权人进行第三批债权核查。管理人现将债权申报与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债权申报与审查情况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后,共有2户债权人向管理人补充申报债权。债权人补充申报债权总额合计712,617.54元,其中申报本金711,227.61元,申报利息319.28 元,申报民事惩罚性赔偿金(迟延履行利息)1,070.65 元。 管理人对申报的2户债权人资格及其申报的债权性质、金额进行审查,经审查确认债权:1户,核定金额合计25,308.06元,其中确认普通债权金额合计24,265.60元,民事惩罚性赔偿金(迟延履行利息)合计1,042.46元。暂缓认定债权1户,申报金额合计为687,281.29元,原因系涉及未决诉讼。 管理人已提请全体债权人对前述补充申报债权的初步审查结果进行核查。 二、债权核查情况 (一)债权人核查情况 管理人将上述1户确认的债权提交至全体债权人进行第三批债权核查。各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进行核查,共1户债权人对本人/本单位债权人债权无异议,16户债权人对其他债权人债权无异议。 (二)债务人核查情况 2026年9月10日,管理人通****公司法定代表人黄**送达《关于提请债务人核查债权的报告》,提请债务人对第三批债权表所记载债权进行核查,根据物流显示已退回。管理人又于2026年9月11日在**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示《关于提请债务人核查债权的报告》,其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债权核查意见,按相关规定视为其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 综上,润泽公司第三批申报的债权已核查完毕,债权人、债务人均未对债权核查结果提出异议,****法院裁定确认经债权人核查无异议的第三批债权表。特此通知。 ****管理人 2026年9月17日 附件 ****第三批债权核查结果公示.pdf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