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2027年再生水节约集约利用工程

审批
宁夏-吴忠-红寺堡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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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9-17

项目名称 **区2027年再生水节约集约利用工程
建设地点 **回族自治区**市**区**区 占地面积
(平方米)
56381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摆志斌
联系人 海荣 联系电话 138****4473
项目投资(万元) 10281 环保投资(万元) 200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7-11-30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1.沿市区主要道路铺设再生水主管道:de110-de400 PE 管总计 35906 米。 2.青云湖至紫光湖再生水转输管道:de400PE 管 4000 米。 3.**子湖至紫光湖东泵房连通管道:de315PE 管 2700 米。 4.****泵站(弘德蓄水池旁)管道:de315PE 管 3930 米;沿定武高速东西绿化带铺设 de225PE 管 10000 米;往****侧铺设 de225PE 管 610 米。 以上主管道总计 56381 米(不含过路预留管)。 (二)**及改造再生水泵房 1.弘德****泵站拆除改扩建。 2.紫光湖东、西泵房改造。 3.**子湖泵房配套改造。 4.劳动街、东环路口泵房改造。 5.青云湖泵房配套改造。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AAO 沉淀池措****处理厂排放至湿地
承诺:**** 摆志斌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摆志斌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6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