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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 海西州**市柯鲁柯镇北部山洪防治(3 号沟)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信息公示
166****7636 发表于 2026-09-17 11:15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海西州**市柯鲁柯镇北部山洪防治(3 号沟)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海西州**市柯鲁柯镇北部山洪防治(3 号沟)工程
项目地址:**省****市**市柯鲁柯镇北部
建设内容:本项目在3号沟两岸**护岸15023m(其中左岸护岸长7461m,右岸护岸长7562m)、排洪渠3125m、拦砂坎(潜坝)37座、汇水口18座,改造箱涵1座。
项目性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
(2) 联系人:孙宝福
(3) 联系电话:189****4402
(4) 通讯地址:**省****市**路18号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评价单位:******公司
(2) 联系人:唐工
(3) 联系电话:166****7636
(4) 通讯地址:**省**市城**西川南路76****广场4号写字楼
四、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com/s/1zPq-wqb_5WqsrdkZHgeKmA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在公示期内到建设单位——****查阅纸版报告书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八、公众意见提出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