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2026年第21批医用耗材临采项目(二次)议价公告
各供应商:
我院现需临时采购耗材一批,诚邀各医疗器械供应商参与报价,要求如下:
一、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详见附件。报价供应商须严格依据附件表格进行报价,不得擅自修改表格格式、删减条目或变更规格参数。除经我院书面确认外,任何私自修改视为无效报价。(注:附件中所列品牌仅为参考,我院亦可接受其他品牌报价,但须确保规格参数、质量及临床适用性不低于附件要求,并在报价表中明确注明品牌及型号。)
2.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及我院使用科室的实际需求。
3.供货要求:中选供应商须在接到我院采购订单后3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输、装卸及验收前的所有风险。无正当理由逾期供货的,我院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报价要求:
1.参与比选供应商提供签字盖章的电子版报价表,以及:
(1)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境外制造商除外)。同时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与产品类别相适应的经营/生产许可或备案证明;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生产备案证明即可;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具有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本次采购的授权书(扫描件/复印件)或有效的代理经销证明。
2.中选后,中选供应商须在供货前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材料,装订成册,内容清晰、完整,供院方存档备案:
(1)供应商资质: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代理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
(2)产品资质: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
(3)授权文件:进口产品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或有效的代理经销协议。
未中选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版材料。
3.报价截至日期:2026年9月16日下午16:00(以我方收到议价系统报价时间为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4.联系方式:**市**北路8****设备科库房兰老师199****4872
三、比选原则:
1.我方将结合临床实际使用需求、产品质量及性价比进行综合评审。在厂家、规格型号、服务承诺均相同的前提下,优先选择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2.评审结束后,我方仅与中选供应商联系后续供货事宜,落选供应商恕不另行通知,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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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4日
| 标段名称 | ****医院2026年第21批医用耗材临采项目(二次) | 标段编号 | **** | 最多报价次数 | 1 |
| 是否允许报价相同 | 是 | 议价方式 | 多轮竞价 | 竞价轮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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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批医用耗材临采报价表(二次).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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