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行政审批科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楚高土出告字[2026]09号)

审批
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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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科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楚高土出告字[2026]09号)
楚高土出告字[2026]09号 2026年09月17日
****政府批准,****行政审批科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总面积: 23444平方米 宗地坐落: **高新区华竹路西侧,**园小区东侧
年限: 70.0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2.000 建筑密度(%): ≤30.000
绿化率(%): 35.000≤ 建筑限高(米): ≤36.000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23444
投资强度: 保证金: 5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126IA0226
起始价: 2461.62万元 加价幅度: 23.444万元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 该地块建筑高度需小于等于36米,具体规划要求以 《**省用地规划条件》(2026年(**高新区)第9号)为准; 2. 受让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缴清土地出让金; 3. 本次拍卖出让活动全程采用网上报名及竞价的方式进行,竞买人在拍卖会开始前自行登录“**州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公共**交易平台”进行竞价,无需再****交易中心进行竞价。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在1小时内到****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 4. 受让人竞得土地后,在缴纳土地出让金时,应提前与高新区税务部门联系,并按税务部门要求自行准备相关材料和按时限缴纳土地出让金。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6年09月17日 至 2026年10月09日 到 ****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6年09月17日 至 2026年10月09日 到 ****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09日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6年10月09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6年10月10日 10时00分在竞买人在拍卖会开始前自行登录“**州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公共**交易平台”进行竞价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该地块建筑高度需小于等于36米,具体规划要求以 《**省用地规划条件》(2026年(**高新区)第9号)为准; 2. 受让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缴清土地出让金; 3. 本次拍卖出让活动全程采用网上报名及竞价的方式进行,竞买人在拍卖会开始前自行登录“**州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公共**交易平台”进行竞价,无需再****交易中心进行竞价。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在1小时内到****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 4. 受让人竞得土地后,在缴纳土地出让金时,应提前与高新区税务部门联系,并按税务部门要求自行准备相关材料和按时限缴纳土地出让金。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倪先生
联系电话:087****0415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0
开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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