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9年长江上游来水预报制作及发布服务类专项采购(直接采购)直接采购公示
(采购编号:****)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2026-2029年长江上游来水预报制作及发布服务类专项采购(直接采购),采购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直接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按照****2026年第1批项目预算安排开展****2026-2029年长江上游来水预报制作及发布服务类专项采购
2.2采购范围:[标1包1]
(1)雨情信息
①提供长江上游来水预报信息查询服务,可查询**江、雅砻江等长江上游****水电站,如梨园、乌东德、两**、锦西、****电站附近的雨量站信息(站点名称、所处经纬度、****电站距离、逐时段降雨量)。②逐日提供覆盖长江上游**省实况降雨图及降水量等值线图,逐日提供未来一周及延伸期8-20天降雨预报成果。
(2)水情信息
①提供**江、雅砻江等长江上游****水电站,如梨园、乌东德、两**、锦西、****电站未来1-3天及旬来水预报成果。
②提供**江、雅砻江等长江上****控制站洪水预警及预报信息(起止时间、洪峰流量、洪峰时间)以及洪水发生后实况回顾信息(如起止时间、洪峰流量、峰现时间、水文频率、历史排序等)。
(3)水库防洪运用控制信息
提供长****水库电站的汛期调度运用计划、批复文件以及汛期根据长江流域水雨情及防汛形势下达的含水位、流量等控制指标的调度要求。
二、技术路线与实施方案
购买第三方数据平台的长江上游来水预报信息查询服务,服务期3年。
2.3项目所在地区:**省**市
2.4采购分类:专项
2.5项目类别:服务
2.6标的清单: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服务期 | 响应保证金 | 采购文件收取费用 |
| 1 | 标1:2026-2029年长江上游来水预报制作及发布服务 | 包1:****2026-2029年长江上游来水预报制作及发布服务 | 135 | 详见报价表 | / | 自合同签订起36个月 | 不收取 | 不收取 |
2.7供应商资格要求:
| 通用资格要求 | |
| 序号 | 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合法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或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提供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证明文件;或分支机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授权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 |
| 2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采购方式原因说明及拟采购供应商信息
3.1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原因:
| 序号 | 内容 |
| 1 | (1)根据《中华人民**国水法》、《中华人 民**国水文条例》以及水利部《水文监测 资料汇交管理办法》第二条之规定,国家对水文监测资料实行统一汇交制度,流域管理机构负责管理负责范围内水文监测资料汇交 的监督管理。****委员会是水利部在长江流域的管理机构,****水文局负责长江流域和澜沧江以西(含澜沧江)区域内水文监测数据的统一汇交和审查刊印工作,发布流域基本水文信息,负责流域防汛抗旱的水文及相关信息收集、处理、监视、 预测预报工作,流域内水文信息均由该机构负责。(2)根据《****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 (Q/CSG-YNPG****003-2025)》附录C第四条“(一)按照有关规定或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经批准可采用直接采购方式: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本项目建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 |
3.2直接采购谈判对象信息:
| 序号 | 公司名称 | 采购对象类似项目业绩或项目胜任力说明 | 邀请标包 |
| 1 | ****水文局 |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法》、《中华人民**国水文条例》以及水利部《水文监测资料汇交管理办法》第二条之规定,国家对水文监测资料实行统一汇交制度,流域管理机构负责管理负责范围内水文监测资料汇交的监督管理。****委员会是水利部在长江流域的管理机构,****水文局负责长江流域和澜沧江以西(含澜沧江)区域内水文监测数据的统一汇交和审查刊印工作,发布流域基本水文信息,负责流域防汛抗旱的水文及相关信息收集、处理、监视、预测预报工作,流域内水文信息均由该机构负责。 | 标1:2026-2029年长江上游来水预报制作及发布服务[包1:****2026-2029年长江上游来水预报制作及发布服务] |
4.公示期限及发布媒介
公示期:2026年09月17日至2026年09月22日
****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进行发布。
5.异议及投诉
5.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内提出,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通过邮箱递交
异议递交方式:ywwzyw@yn.****.cn
异议递交电话:****100100
5.2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按以下步骤进入“三公”信箱提交投诉资料: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首页→“三公”信箱。
投诉主体、时间、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1)投诉人应当是供应链业务活动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应当在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出。
(3)就本项目采购方式投诉的,应当先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公示公告注明的异议渠道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4)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和相关请求、证明材料等。针对采购项目的投诉,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投诉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投诉材料;投诉人是个人的,应当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5)投诉人应对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一经发现,****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6)投诉人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积极配合投诉核查,同一投诉问题请勿重复或多渠道提交。
(7)投诉处理人员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向无关人员透露知悉信息。
5.3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购方式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区滇池路与海宏路交汇****基地A5-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巷139号
联 系 人:双百热线
电 话:****10010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签名):【项目负责人[公告签章人]】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
2026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