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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老年助餐点项目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作用,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老年助餐服务,切实办好民生实事,现就建设**内老年助餐点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内资质齐全、信誉良好、服务优良、设施完善的餐饮企业积极报名洽谈。 一、报名条件。选择**内人口相对密集、环境相对良好、交通相对便利的餐饮企业作为老年助餐点。优先选择规模较大、信誉良好、连锁经营的餐饮服务企业。 房屋应符合结构安全要求、消防安全标准、卫生设施标准、以及食品安全操作流程布局要求,厨房、库房、用餐区等功能分区;具备明厨亮灶管理模式,设置区域划分指示标识;厨房应按照食品类别分类设置和区分管理;应具备供水、供电、取暖等设施,以及灭火器等必要的消防器材。 二、服务内容。老年助餐点在正常开放经营的同时,面向**内辖区60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提供普惠性、便民化助餐服务。优先保障高龄、独居、空巢、残疾、低收入等特殊困难老年群体。 1. 服务餐次:主要提供午餐固定供餐服务,同步配套堂食、到店取餐服务模式。 2. 收费标准:统一执行5元/餐爱心套餐定价,对爱心套餐以外的菜品,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享受不低于8折优惠(仅限本人)。 3. 运营时长:年度有效运营时长不少于9个月,合理规避极端淡季,保障供餐连续性、稳定性。 4. 服务规模:稳定保持老年人日均就餐15人次以上,持续扩大老年助餐服务覆盖面。 5. 扶持政策:一是一次性建设改造补贴。对需要改造提升的老年助餐点,项目完成提升改造并验收合格后,拨付专项建设补贴1万元。二是年度运营补贴。项目完整运营满1年,经年度综合考核合格后,拨付年度运营补贴3万元。两项补贴独立考核、分别兑现、专款专用,互不叠加、互不抵扣。 三、其他事项 1.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年9月23日18: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 报名资料: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证照、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 3.我局将综合比对规模品牌、服务质量等条件,择优确定**单位。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54-****112 联系地址:****养老服务股 **** 2026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