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9-18 00:00:00
**市**区5+1产业集群连接线建设项目划拨供地测绘服务项目(二次)可投
开标/截标时间 5 天 09 时加急标书代写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9-23 09:30:00加急标书代写
**市**区5+1产业集群连接线建设项目划拨供地测绘服务项目(第二次)询比采购函
为取得**市**区5+1产业集群连接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用地的划拨,****拟采购测绘服务单位,完成划拨供地所需前期相关测绘工作,为确定测绘服务供应商,现将相关采购要求函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市**区5+1产业集群连接线建设项目划拨供地测绘服务项目(第二次)
(二)采购人:****
(三)项目地点:**市**区
二、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市**区5+1产业集群连接线建设项目划拨供地的测绘服务工作。
三、服务范围
满足采购人要求,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为采购人完成**市**区5+1产业集群连接线建设项目划拨供地所需的勘测定界、权属调查及测绘、预登记宗地图测绘等服务工作。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或依法登记****事业单位(注: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完成过1个及以上建设用地划拨涉及的测绘服务工作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及可证明本合同委托工作已实施完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佐证文件);加急标书代写
3.具有乙级及以上的测绘资质证书。
五、最高限价:89000元(含税)
六、报价要求
1.请各潜在供应商根据附件1的相关工作内容填报费用,该合计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约定的所有服务内容并提交全部成果文件所需的现场踏勘费、人工、资料、差旅、食宿、办公、文印、利润、税金、成果文件编制及其完善优化费用等,并包含配合完成审批(需确保审批通过)及****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
2.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设置的最高限价,报价应唯一且均应保留两位小数,任何有选择、有保留的报价均不予认可,否则作否决参选处理。
3.划拨供地若存在其它采购人未列明的测绘服务工作,请供应商将相关工作费用均摊至勘测定界、权属调查及测绘、预登记宗地图测绘单价之中。该费用(含税)包干使用,除此之外采购人不再向中选人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七、供应商确定
潜在参与供应商应不低于3家,以报价最低者作为工程项目档案整理服务项目成交供应商。
八、询比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按照要求登录**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注册账号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
九、响应文件递交加急标书代写
(一)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线上递交经数字证书(CA)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为*.TBJ)。加急标书代写
1.响应文件应在截标/开标时间前提交,为避免网络延迟、设备故障等突发情况造成逾期,建议尽早提交。加急标书代写
2.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发出回执通知,以供应商账号操作为准。加急标书代写
3.截标/开标时间后不能撤回响应文件。加急标书代写
十、公告发布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开标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一)公告发布开始时间(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6年 9 月 18 日00时00分(**时间)
(二)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异议提出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2026年 9 月 20日09时30分(**时间)
(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2026年 9 月 23 日09时30分(**时间)
(四)本次项目公告在**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发布。
十一、参与单位注册及证书办理
(一)凡首次参加**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注册。供应商谎报瞒报信息的,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注册时填写所填的手机号用于接收平台提醒短信,请认真填写。
(二)注册成功后,参与项目投标必须办理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签名、加密。目前可以****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方式详见该网站公告《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相关事宜》。
(三)目前**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试运行阶段,在标书编制时仅使用单位机构key(签章)。
十二、异常情况处理
(一)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下载采购文件、编制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电脑相同(芯片序列号、网卡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相同)、IP地址相同的,由评审人员根据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预警提示信息,统一对出现异常情况的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并记入评标报告,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环节。
(二)对于上述异常情况将视为串标行为,采购单位有权没收相关单位的投标(响应)保证金。
十三、公告公示发布
本次询比公告和评审结果公示均在**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参与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提出异议(点“进入项目”——“查看异议”——“新增”即可提交对评审结果的异议)。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十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集团****公司
地 址:**市**区清音路6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831-****220
监 督 人:****监察室)
联系电话:0831-****204
****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