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重新下达晋江市夺标运动服装有限公司厂区项目规划条件的公示

审批
福建-泉州-晋江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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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备注/文号:晋自然资审〔2026〕229号
发布机构:自然**局
公文生成日期:2026-09-14
****关于重新下达**市****公司厂区项目规划条件的公示
时间:2026-09-14 10:20

**市****公司厂区项目用地位于**镇埔锦村,宗地面积为5000平方米,规划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该用地未查询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未明确技术经济指标。现**市****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简化工业企业提容增效报建程序的通知》(晋自然资规范〔2022〕1号)规定申请重新下达规划条件。******厅《用地规划许可常见问题解答》,经核对《**市**镇埔锦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现针对**市****公司用地重新下达规划条件。主要内容如下:

1.规划性质:二类工业用地;

2.主要经济技术指标:1.65<容积率<3.2,30%<建筑密度<50%,建筑限高36米;

3.其余要求按《**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为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服务企业,我局将关于**市****公司厂区项目规划条件变更评审会改为线上征询意见会,经与会部门及专家讨论,会议同意对**市****公司厂区项目用地补充下达规划条件,具体内容为:1.65<容积率<3.2,30%<建筑密度<50%,建筑限高36米,其余要求按《**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及《**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规划条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市****公司厂区项目规划条件调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告时间为12个自然日。公告期限内,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七日内提出)。

****办公地点:**市**街道迎宾路27号。

电子邮件:****@sina.com,联系电话:****1556。

****

2026年9月8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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