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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22MAC5NRWP0A | 建设单位法人:孟令全 |
| 孟令全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县开安镇孙家屯村(****开发区生物质园路与北凯旋路交汇处0002) |
| ****建设项目(第一阶段)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开安镇孙家屯村(****开发区生物质园路与北凯旋路交汇处0002) |
| 经度:125.****83257 纬度: 44.****03888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1-15 |
| 农环审〔2024〕7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5-2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 |
| 4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22MAC5NRWP0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122MAC5NRWP0A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 |
| ****0100MA7G6R7M56 | 竣工时间:2026-06-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8-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1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8197tBnd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植绒汽车手扶箱1万件;年喷涂家具和汽车零部件47万件;年产活性炭箱、脉冲除尘器、水旋喷漆柜环保设备共120台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仅建设涂装线,年喷涂家具和汽车零部件47万件 |
| 本项目为第一阶段验收,验收内容为涂装线,待植绒线和环保设备生产线建设后另行竣工环保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预处理工序 ①检验:在检验工位采用人工肉眼检验的方式,对客户提供的毛坯件进行外观检查,若有毛刺、灰尘、油污,需进行手工打磨、擦拭除油和吹灰等预处理工序。 ②手工打磨:在除尘柜工作台上,采用手工砂纸打磨的方式,初步去除工件上的毛刺。此过程中会产生边角料(S1)、废砂纸(S2)和噪声(N)。 ③擦拭除油:在除尘柜(设置2个)工作台上,采用棉布擦拭的方式,去除工件上的油污,擦拭过程需蘸取乙醇、白电油。此过程中会产生废试剂桶(S3)、废抹布(S17)、擦拭废气(G1)。 ④吹灰:在除尘柜工作台上,用气枪对工件吹灰。此过程会产生噪声(N)。 2、喷涂工序 本项目于生产车间西侧布置2条封闭式涂装线(仅上件、下件处有开口),其中1条为水性漆喷涂线,设1间底漆房,1间面漆房和1间调漆房;另外1条为油性漆喷涂线,设底漆房1间、面漆房3间和1间调漆房。两条线共用1条流**烘干线,每种产品约30%采用水性漆喷涂,70%采用油性漆喷涂,喷底漆+面漆各1道。一年约260个工作日进行油性漆喷涂,150个工作日进行水性漆喷涂。 | 实际建设情况:1、预处理工序 ①检验:在检验工位采用人工肉眼检验的方式,对客户提供的毛坯件进行外观检查,若有毛刺、灰尘、油污,需进行手工打磨、擦拭除油和吹灰等预处理工序。 ②手工打磨:在除尘柜工作台上,采用手工砂纸打磨的方式,初步去除工件上的毛刺。此过程中会产生边角料(S1)、废砂纸(S2)和噪声(N)。 ③擦拭除油:在除尘柜(设置2个)工作台上,采用棉布擦拭的方式,去除工件上的油污,擦拭过程需蘸取乙醇、白电油。此过程中会产生废试剂桶(S3)、废抹布(S17)、擦拭废气(G1)。 ④吹灰:在除尘柜工作台上,用气枪对工件吹灰。此过程会产生噪声(N)。 2、喷涂工序 本项目于生产车间西侧布置2条封闭式涂装线(仅上件、下件处有开口),其中1条为水性漆喷涂线,设1间底漆房,1间面漆房和1间调漆房;另外1条为油性漆喷涂线,设底漆房1间、面漆房3间和1间调漆房。两条线共用1条流**烘干线,每种产品约30%采用水性漆喷涂,70%采用油性漆喷涂,喷底漆+面漆各1道。一年约260个工作日进行油性漆喷涂,150个工作日进行水性漆喷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 经隔油处理后食堂废水和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处理厂处理达到后外排新凯河。 2)废气 本项目涂装线喷漆废气经6套水旋式喷漆柜+除湿器预处理漆雾后,与调漆废气、流平废气、烘干废气以及擦拭废气一并引入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本项目涂装线天然气烘干炉和新风空调产生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 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经计算,本项目喷漆过程中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本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所在建筑物屋顶排放,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限值要求。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喷枪、空压机、打磨机等,均为固定声源,源强在80-90dB(A)之间。经过设备基础减震,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声环境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验收期间,本项目产生的边塑料角料、废砂纸、废水性漆桶、废水性漆渣、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于车间一般固废暂存点,外售或交厂家回收利用。废试剂桶、废油性漆桶、废油性漆渣、沾染油漆的废棉纱手套、废活性炭、废抹布、喷漆废液经收集后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点,定期委托****进行处理,协议见附件。生活垃圾,分类暂存厂区垃圾箱内,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合理有效,因此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措施可行。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 根据现场勘查,经隔油处理后食堂废水和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处理厂处理达到后外排新凯河。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擦拭、喷漆废气和新风空调废气和食堂油烟。 (1)擦拭、喷漆废气(DA001) 本项目涂装线设有6个喷漆间,其中4间喷漆废气经4套水旋式喷漆柜+除湿器预处理漆雾后,与调漆废气、流平废气、烘干废气以及擦拭废气一并引入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擦拭、喷漆废气和新风空调废气(DA002) 本项目涂装线设有6个喷漆间,另外2间喷漆废气经2套水旋式喷漆柜+除湿器预处理漆雾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另外新风空调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排至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食堂油烟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4)无组织 涂装线集气系统未收集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区加强涂装工序管理,确保喷漆、流平、烘干等工序废气能够有效收集处理。 |
| 本项目为第一阶段验收,验收内容为涂装线,待植绒线和环保设备生产线建设后另行竣工环保验收。 另外原环评时期“涂装线喷漆废气经6套水旋式喷漆柜+除湿器预处理漆雾后,与调漆废气、流平废气、烘干废气以及擦拭废气一并引入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实际企业优化废气集气管路,收集废气经2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DA001和DA002)排放,因涂装线产能不变,环保治理措施不变,故不新增污染物排放;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业》(HJ971-2018),该废气排放口为一般排放口;故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原环评时期“涂装线烘干工序热源为天然气烘干炉”,实际调整为电烘干炉,不再产生天然气燃烧产生烟气,属于减少废气排放,故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3 | 0 | 0 | 0 | 0.03 | 0.03 | |
| 0 | 0.056 | 0 | 0 | 0 | 0.056 | 0.056 | |
| 0 | 0.013 | 0 | 0 | 0 | 0.013 | 0.01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116 | 0 | 0 | 0 | 0.116 | 0.116 | / |
| 0 | 0.202 | 0 | 0 | 0 | 0.202 | 0.202 | / |
| 1 | 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本项目涂装线设有6个喷漆间,其中4间喷漆废气经4套水旋式喷漆柜+除湿器预处理漆雾后,与调漆废气、流平废气、烘干废气以及擦拭废气一并引入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擦拭、喷漆废气(DA001)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1.9mg/m3,最大排放速率0.033kg/h,甲苯最大排放浓度1.4mg/m3,最大排放速率0.024kg/h,二甲苯最大排放浓度低于0.0015mg/m3,最大排放速率低于0.000013kg/h,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3.44mg/m3,最大排放速率0.056kg/h,各污染因子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 | |
| 2 | 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本项目涂装线设有6个喷漆间,另外2间喷漆废气经2套水旋式喷漆柜+除湿器预处理漆雾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另外新风空调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排至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擦拭、喷漆废气和新风空调废气(DA002)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1.9mg/m3,最大排放速率0.033kg/h,甲苯最大排放浓度1.4mg/m3,最大排放速率0.024kg/h,二甲苯最大排放浓度低于0.0015mg/m3,最大排放速率低于0.000013kg/h,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3.44mg/m3,最大排放速率0.056kg/h,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低于3mg/m3,各污染因子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低于3mg/m3,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 | |
| 3 | 油烟净化器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食堂油烟最大排放浓度0.4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 |
| 1 | 基础减震,建筑物隔声、吸声处理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根据实际调查,企业噪声源主要为喷枪、空压机、打磨机等,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做基础减震,建筑物作隔声吸声处置,再加之距离衰减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 厂界噪声共设4个监测点,根据监测结果,厂界四侧昼间、夜间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管理。本项目产生的边塑料角料、废砂纸、废水性漆桶、废水性漆渣、次品、废金属边角料、废金属屑、金属渣、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于车间一般固废暂存点,外售或交厂家回收利用;废试剂桶、废油性漆桶、废油性漆渣、沾染油漆的废棉纱手套、废胶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抹布、喷漆废液经收集后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经厂内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食堂餐厨垃圾和废油脂通过专用容器交由资质单位统一收运、集中处理。 | 本项目产生的边塑料角料、废砂纸、废水性漆桶、废水性漆渣、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于车间一般固废暂存点,外售或交厂家回收利用;废试剂桶、废油性漆桶、废油性漆渣、沾染油漆的废棉纱手套、废活性炭、废抹布、喷漆废液经收集后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经厂内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食堂餐厨垃圾和废油脂通过专用容器交由资质单位统一收运、集中处理。 |
| 1 | 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及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最大限度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产生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 根据现场勘查,企业已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220112-2026-034-L,详见附件。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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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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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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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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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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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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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