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5893915 | 建设单位法人:吴英姿 |
| 王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东**区 |
| **市东**区**大道1259号 |
| ******茅江110****电站间隔扩建 **钠离子储能110千伏送出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乌林镇 |
| 经度:113.509610 纬度: 29.84666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6-30 |
| 荆环审文〔2025〕4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92.85 |
| 10.52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 |
| 914********976756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核工业**0研究所 |
| 121********204824K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4********9424546 | 竣工时间:2026-06-0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8-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html/main/col1000/column_1000_1.html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茅江110kV变电站扩建110kV出线间隔1个,****电站。 | 实际建设情况:茅江110kV变电站扩建110kV出线间隔1个,****电站。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电力供应 | 实际建设情况:电力供应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变电站运营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需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2)变电站运营期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同时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3)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确保主变压器事故状态下的含油废水进入事故油池,防止变压器油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4)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变电站站内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不外排。(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变电站运行期产生的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转运、处置。(6)做好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和恢复。(7)项目建设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因子达标排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8)本批复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 实际建设情况:环保措施已落实。(1****电站四周厂界处工频电场强度监测值为6.09V/m~396.5V/m,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值为0.058μT~0.405μT,低于4kV/m和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电站周边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监测值为5.64V/m,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值为0.079μT,低于4kV/m和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2****电站东南侧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为55.9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49.6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限值;****电站其他侧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为43.8dB(A)~49.4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40.7dB(A)~46.0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限值。(3)茅江110kV变电站主变容量均为50MVA,变电站内已建一座有效容积30立方米的事故油池。主变下方设置有事故集油坑并通过事故排油管与事故油池相连,站内事故油池容积能满足站内主变压器事故状态下排油需要。本项目不涉及**含油设备,不涉及环境风险。(4)变电站内已建化粪池,****电站为无人值守站,变电站检修人员生活污水经站内已建设的化粪池处理,定期清理不外排。(5)若后期铅蓄电池使用寿命到期后,****公司拟将废旧铅酸蓄电池暂存于已建**地区危废暂存库内,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或检修产生废变压器油时,事故油经收集后回收处理利用,不能回收的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6)间****电站围墙进行,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对施工道路和施工现场定时洒水、喷淋;工程施工仅在白天进行,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尽量减少高噪声机械设备的同时使用;工程施工过程中生活垃圾及施工废料等均已由施工人员带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后统一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已清运至城建部门指定消纳点;施工结束后已对破坏的站内硬化地面进行了平整并铺设碎石地坪。(7)建设单位严格落实了环保三同时制度,已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8)通过逐条核实《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辐射〔2016〕84号)中的“重大变动清单”,本工程的建设未发生清单中任意一项情形,本工程未发生重大变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1)变电站运营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需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2)变电站运营期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同时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3)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确保主变压器事故状态下的含油废水进入事故油池,防止变压器油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4)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变电站站内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不外排。(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变电站运行期产生的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转运、处置。(6)做好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和恢复。(7)项目建设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因子达标排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8)本批复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环保措施已落实。(1****电站四周厂界处工频电场强度监测值为6.09V/m~396.5V/m,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值为0.058μT~0.405μT,低于4kV/m和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电站周边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监测值为5.64V/m,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值为0.079μT,低于4kV/m和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2****电站东南侧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为55.9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49.6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限值;****电站其他侧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为43.8dB(A)~49.4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40.7dB(A)~46.0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限值。(3)茅江110kV变电站主变容量均为50MVA,变电站内已建一座有效容积30立方米的事故油池。主变下方设置有事故集油坑并通过事故排油管与事故油池相连,站内事故油池容积能满足站内主变压器事故状态下排油需要。本项目不涉及**含油设备,不涉及环境风险。(4)变电站内已建化粪池,****电站为无人值守站,变电站检修人员生活污水经站内已建设的化粪池处理,定期清理不外排。(5)若后期铅蓄电池使用寿命到期后,****公司拟将废旧铅酸蓄电池暂存于已建**地区危废暂存库内,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或检修产生废变压器油时,事故油经收集后回收处理利用,不能回收的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6)间****电站围墙进行,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对施工道路和施工现场定时洒水、喷淋;工程施工仅在白天进行,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尽量减少高噪声机械设备的同时使用;工程施工过程中生活垃圾及施工废料等均已由施工人员带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后统一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已清运至城建部门指定消纳点;施工结束后已对破坏的站内硬化地面进行了平整并铺设碎石地坪。(7)建设单位严格落实了环保三同时制度,已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8)通过逐条核实《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辐射〔2016〕84号)中的“重大变动清单”,本工程的建设未发生清单中任意一项情形,本工程未发生重大变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