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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13********448084N | 建设单位法人:张俊 |
| 朱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市**区长江东路155号 |
| 沪陕高速公路浦头互通及连接线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157-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12-E4812-公路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
| 经度:119.802710,119.802610,119.802820,119.803680;119.798640,119.799270,119.799750,119.800270,119.800830,119.802040,119.803000,119.803540;119.800940,119.800520,119.800330,119.800380,119.800590,119.800970;119.801110,119.801500,119.801670,119.801530,119.801200,119.800890;119.801020,119.801330,119.801760,119.802270,119.802640,119.803210,119.804060,119.805280;119.800950,119.801000,119.801150,119.801410,119.801700,119.801960,119.804320 纬度: 32.370940,32.369800,32.367530,32.362300;32.366370,32.366340,32.366220,32.365860,32.365260,32.363380,32.363090,32.363100;32.365220,32.366430,32.367570,32.368100,32.368290,32.368370;32.368360,32.368170,32.367870,32.367420,32.367260,32.367160;32.368390,32.368320,32.368150,32.367850,32.367770,32.367690,32.367760,32.367900;32.365410,32.365850,32.366240,32.366570,32.366740,32.366880,32.36515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5-03-25 |
| 扬江环发〔2015〕7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4005 |
| 321 | 运营单位名称:**** |
| 113********448084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11MA1YF9Q52J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1MA1YF9Q52J | 竣工时间:2026-08-13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8-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1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zfxxgk/fdzdgknr/bmwj/jdqjtj/fdzdgknr/tzgg/art/2026/art_2d118db5dad54b199c34a8af06c7e4ef.html |
| 改扩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路线全长4343m,其中主线扩建1000m,互通**2409m,被交通疏港公路**934m,1处收费管理设施。技术等级为一级公路。疏港公路、匝道环评设计车速分别为80km/h、40km/h。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为**互通(A~E匝道)2281.559m,**被交道疏港公路933.521m,1处收费管理设施。技术等级为一级公路。疏港公路、匝道设计车速分别为80km/h、40km/h。 |
| 本项目取得环评批复后,主线沪陕高速1km扩建路段纳入**省**至**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范围,不在本项目建设范围内。A~E匝道线路优化调整,匝道总长度减少127.493m;环评总占地258亩(验收范围251.6亩),实际占地229.5亩(验收范围223.1亩),比实际减少28.5亩。对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关于****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文件进行界定,本项目工程规模未发生重大变化,上述变动不涉及重大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工程道路依次开展填土路基、水泥稳定层、沥青路面标准化施工。桥涵工程兼顾高速通行,桥梁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分工艺施工跨高速、跨河桥梁,墩台规范浇筑;涵洞施工使用预制构件。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制定绿色施工计划。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按照“绿色施工”原则,编制绿色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有效减缓工程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2、施工期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污水临时处理装置处理并符合回用标准后全部回用,均不得外排地表水体。****收费站生活污水经地埋式生化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排放。道路全线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桥梁两端设置事故径流收集池,收集初期雨水和事故径流,减少初期雨水、事故径流对受纳水体的影响。 3、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施工现场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栏,加强对机械设备的养护,对作业面和道路适时洒水,保持相对湿度。风速过大时,停止作业。对易产生扬尘的水泥、石灰、砂石等建筑材采取密闭存储、遮盖或设置围挡、堆砌围墙等降尘措施。落实废气污染治理措施,有效控制物料运输、装卸等环节扬尘污染。施工现场不得进行沥青熔化、拌**业。 4、落实施工噪声控制措施。合理布局强噪声建筑机械设备,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中各施工阶段噪声限值。集中施工场地尽可能远离敏感点,连续作业的施工场地应设置移动声屏幕,距敏感目标很近的路段夜间不得施工,采取设置隔声窗和临时声屏障等措施。营运期间落实交通管理措施,通过距离敏感点较近路段时,设置禁鸣标志。距道路红线45米范****学校、医院和居民区等敏感建筑物,应以商业、工业和办公用房为主 5、建筑垃圾统一堆放,远离水体,做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不得随意倾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收费站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6、按照报告书中提出的要求,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工程建设须尽量少占耕地,保护土地**。合理设置临时堆土场、临时施工场地,工程结束后须及时采取复垦和绿化等生态修复措施,减缓对沿线农业生态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季节和作业时间,避免雨季施工,减少水土流失。 7、加强化学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降低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率。 | 实际建设情况:1、已制定绿色施工计划,落实了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2、施工期:施工营地为租用,生活污水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 运营期:收费站配备生活污水经地埋式生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由周边农户进行清掏;道路全线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事故径流收集池收集方案优化调整,全线布设足量应急收集桶,可收纳路面突发事故产生的污染径流,能够实现污染防控目标。 3、(1)配备了洒水车,施工便道、未完成的路面经常洒水,在敏感路段增铺草垫,尽量减少粉尘产生量; (2)运转时有粉尘发生的施工机械,设置防尘措施;散装材料采用密闭运输、存放,运土车要加盖篷布; (3)本工程施工现场不涉及沥青熔化、拌**业。 4、(1)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及工艺,未发生明显由于设备性能差导致噪声增强的情况。 (2)禁止夜间高噪音施工和物料运输,对于确需夜间作业,依法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5、已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废渣和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应及时收集清运,严禁乱丢乱弃,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存储,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 6、已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书要求全面落实水土保持各项措施:工程选址及施工过程最大限度优化占地方案,尽量避让、少占用耕地,有效保护土地**;临时施工场地选址科学合理,布设规范,工程完工后已全部完成植被绿化等生态修复工作,降低对沿线农业生态环境扰动;施工合理统筹作业时序,尽量避开暴雨雨季大规模土石方开挖作业,同步布设截排水、拦挡、苫盖等水保临时工程,有效遏制水土流失,水土保持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7、已强化化学危险品运输全流程管控工作,运营环境风险应急预****管理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处对全路加强危险品运输的管理和监控。 |
| 事故径流收集池收集方案优化调整,运营环境风险应急预****管理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对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关于****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文件进行界定,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上述变动不涉及重大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五、项目建成后,向****监察大队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 实际建设情况: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验收制度改革政策,本项目由建设单位自主组织竣工环保验收,不再向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审批验收。 |
| 验收制度改革,由建设单位自主组织竣工环保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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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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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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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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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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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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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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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