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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000MAE93JUBX0 | 建设单位法人:于世澎 |
| 郭义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省直辖**市 |
| **省**市博鳌镇淡涌村85****电站 |
| ********100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修编)(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6-D4416-太阳能发电 |
| 建设地点: | **省省直辖**市 **省**市**镇 |
| 经度:110.334770 纬度: 19.057400 | ****机关:****服务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6-02-04 |
| 海行审批〔2026〕1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3259 |
| 358 | 运营单位名称:**** |
|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
| 913********2662391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4********320886F | 竣工时间:2026-03-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8-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818FNgAm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光伏区 光伏区实际建设装机总容量为100 MW(直流侧131.9089 MWp****电站,通过5回35 kV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配套建设 1600亩简易型光伏蔬菜大棚。 ②110 kV升压站 **110 kV升压站,主变规模1×100 MVA,设1组25 Mvar SVG,110 kV出线间隔1个,配置25 MW/50 MWh电化学储能系统。 ③110 kV输电线路 **1回110 kV线路接至110kV****电站,**线路长约5.53 km,其中单回架空线路5.41 km,单回电缆线路0.12 km,线路**18座塔基。 | 实际建设情况:①光伏区 光伏区实际建设装机总容量为100 MW(直流侧131.9089 MWp****电站,通过5回35 kV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配套建设 1600亩简易型光伏蔬菜大棚。 ②110 kV升压站 **110 kV升压站,主变规模1×100 MVA,设1组25 Mvar SVG,110 kV出线间隔1个,配置25 MW/50 MWh电化学储能系统。 ③110 kV输电线路 **1回110 kV线路接至110kV****电站,**线路长约5.53 km,其中单回架空线路5.41 km,单回电缆线路0.12 km,线路**18座塔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光伏发电 | 实际建设情况:光伏发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地表水环境: (1)施工营地内设置移动厕所、化粪池,收集处理施工管理人员生活污水。 (2)设置沉淀池收集处理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后回用于施工营地抑尘或车辆清洗。 (3)项目建设完成后对其进行拆除,恢复原状。 声环境: (1)选用低噪声设备; (2)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禁止施工现场鸣笛、避免夜间施工等; (3)声环境保护目标处设置声屏障。 大气环境: (1)施工现场洒水,对施工现场的土堆、堆料采用密目网苫盖; (2)冲洗出入工地的车辆。 (3)施工工地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可有效控制施工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 (1)建筑垃圾使用密闭车辆运输并采取苫盖措施,开挖土方全部回填。 (2)加强人员管理,生活垃圾集中存放和处理。 (3)****公司处理 水土流失: 制定科学合理的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针对土壤侵蚀责任区制定合理可行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包括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 水污染物: 在光伏区靠近地表水体一侧设置截水沟渠和沉淀池。升压站内设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升压站内运检人员的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 声环境: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设置外部隔声外壳。加强设备维护。 大气环境: 光伏发电是将太阳能转换为电能,在转换过程中无废气产生和排放。采用水肥一体化、物理/生态除虫技术减少肥料及农药使用。升压站食堂油烟废气由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综合楼顶排放。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集中存放,****环卫站统一清运处理;废化肥、农药包装物、废变压器油、废铅蓄电池、含油抹布和手套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磷酸铁锂电池收集后经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相关厂家回收处理。报废晶体硅光伏组件按照《光伏组件回收再利用通用技术要求》(GB/T39753-2021)执行。 电磁环境: (1)合理选用设备; (2)对站内配电装置进行合理布局,减少设备产生的工频电磁场强度。 (3)线路应选择绝缘效果好的导线,并做好输电线路绝缘子和金属表面清洁养护工作,降低电晕噪声。 环境风险: (1)在升压站变压器周边修建一座有效容积为40m3的事故油池;光伏场区箱变下方设置3m3事故油池。 (2)**危险废物暂存间; (3)站区设置监控系统。 | 实际建设情况:地表水环境:已落实 (1)施工期间设置了移动厕所、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清运不外排。 (2)施工期间设置了沉淀池,施工生产废水沉淀处理后已回用作为运输车辆和流动机械等冲洗、工地抑尘降尘喷洒用水,不外排。 (3)项目施工结束后进行了临时设施拆除,恢复了原有现状。 声环境:已落实 (1)项目施工期选用了低噪声施工设备,并确保了各设备的稳定运行,施工期间未发生噪声投诉事件。 (2)已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本项目夜间未进行施工。 (3)施工期间对声环境保护目标处设置了声屏障,减少施工噪声对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大气环境:已落实 (1)项目施工现场建立了防尘制度,施工期间采取了洒水、密目网覆盖等防尘措施。 (2)项目施工期间,设置了洗车池,对施工进出车辆进行了冲洗。 (3)项目施工现场建立了防尘制度,施工期间采取了洒水、密目网覆盖等防尘措施,有效控制了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间未收到扬尘污染相关投诉事件。 固体废物:已落实 施工场地设置了临时垃圾收集点,由专人定期将生活垃圾运至附近的垃圾中转站进行处理,施工废弃物料、建筑垃圾等均已及时清运。根据现场踏勘情况,项目施工现场未发现明显遗留固体废物情况,未发现固体废物污染附近水体的现象,施工期固体废物均已妥善处置。 水土流失:已落实 项目施工期间,采取了建设截排水沟和沉砂池、密目网覆盖、植被恢复等措施。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落实到位。 水污染物:已落实 光伏区靠近地表水体一侧设置了截水沟渠和沉淀池,废水未排入水体;升压站目前处于无人值守状态,检修人员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声环境:已落实 已选用低噪声主变,主变已采取基础减振措施,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厂界四周及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均满足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大气环境:已落实 目前光伏组件下方暂未开展农业种植,无农药及化肥使用。光伏发电过程中无废气产生,升压站少量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至综合楼顶排放,未对周围环境空气造成不利影响。 固体废物:已落实 生活垃圾集中存放,交由环卫站统一清运处理。项目升压站设有一座危废暂存间,废变压器油、废铅蓄电池、含油抹布和手套等危险废物依托升压站内的危废暂存间暂存,交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机构进行妥善处理。废磷酸铁锂电池更****公司进行回收处理。 电磁环境:已落实 (1)项目升压站已设置围墙。 (2)对站内配电装置进行合理布局,减少设备产生的工频电磁场强度。 (3)本项目选择绝缘效果好的导线,建设单位已建立输电线路绝缘子和金属表面清洁养护计划。 环境风险:已落实 (1)升压站已设置地埋式事故油池1座,有效容积为33m3,箱变下方已设置3m3事故油池,有效容积满足最大油量的要求,并采取了防渗漏处理。 (2)升压站配套建设了危险废物暂存间。 (3)升压站设置了监控系统。 |
| 各项措施已基本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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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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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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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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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运行期随着施工期破坏的植被逐渐恢复以及农业种植的开展,可以恢复项目区域的蓄水调节能力。同时为降低农业种植面源污染,通过源头减量降低农药使用量;提高化肥的利用率,减少化肥污染;加强农业种植固废收集和处置。工程采取生态拦截技术,在项目光伏区靠近地表水体的周边建设截流沟及沉沙池,收集地表径流,经沉淀后,在满足标准的前提下回用于农业种植生产,从而降低对周边地表水体的影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运行期间生态恢复良好,光伏区靠近地表水体的周边建设了截流沟及沉沙池,减少了废水排入周围地表水体,降低了对周边地表水体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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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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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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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