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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智能评标 |
| **县总路****中心项目 EPC 总承包 澄清公告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的“其他主要人员”(9分)原为: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3分)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3 分; 2.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得 2 分; 3.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中级职称得 1 分; 其他情况或未提供有效证书不得分。 (注: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及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施工负责人(2分)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得 2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件及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其他核心专业管理人员配备(4分) 拟派团队中除上述人员外,配备其他专职人员(如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等)齐全且专业配套的: 1.团队核心管理人员配备齐全(不少于 7人),且其中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关国家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 1 人,得 4分; 2.团队核心管理人员配备基本齐全(不少于7 人),且其中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关国家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 1人,得 2 分; 3.人员配备勉强满足基本施工要求,得 1 分; 4.人员配备不齐全或专业不配套不得分。 (注:须明确提供人员名单、对应专业的职称证书、岗位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 现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的“其他主要人员”(9分)更正为: 一、施工负责人(3分)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得 3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件及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二、其他核心专业管理人员配备(6分) 为本项目设计团队人员: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造价各设计专业负责人均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6分;或本项目施工团队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 资料员、安全员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每个得1.2分,最高得6分。 (提供职称证书清晰扫描件、提供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担任设计任务的成员提供设计团队人员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原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09-22 09:00:00 ,现改为:2026年10月9日9:00:00。其他事项不变。标书代写 特此澄清。 **** 2026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