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中心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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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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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批准时间:2026 年 8 月 26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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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决策情况 |
2026 年 8 月 14 日,**市**区国润发****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青祁路 108-1615 等 6 套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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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6年9月18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7年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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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 5 个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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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市**区国润发****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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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概况 |
本次公开转让标的资产(不动产)共 6 套,分别为: 1、青祁路 108-1615,权证编号:苏(2019)**市不动产权第 ****333 号,权利人: **市**区国润发****公司;单独所有;建筑面积 87.47 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13.21 平方米。用途:土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 2077 年 12 月 9 日止。青祁路 108(名爵大厦)建造年代为 2007 年,钢混结构,房屋总层数 18 层,1615 所在层为 13 层,内部简单装修。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2、青祁路 108-1616,权证编号:苏(2019)**市不动产权第 ****364 号,权利人: **市**区国润发****公司;单独所有;建筑面积 96.29 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14.54 平方米。用途:土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 2077 年 12 月 9 日止。青祁路 108(名爵大厦)建造年代为 2007 年,钢混结构,房屋总层数 18 层,1616 所在层为 13 层,内部简单装修。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3、青祁路 108-1715,权证编号:苏(2019)**市不动产权第 ****367 号,权利人: **市**区国润发****公司;单独所有;建筑面积 87.47 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13.21 平方米。用途:土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 2077 年 12 月 9 日止。青祁路 108(名爵大厦)建造年代为 2007 年,钢混结构,房屋总层数 18 层,1715 所在层为 14 层,内部简单装修。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4、青祁路 108-1811,权证编号:苏(2019)**市不动产权第 ****374 号,权利人: **市**区国润发****公司;单独所有;建筑面积 84.27 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12.73 平方米。用途:土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 2077 年 12 月 9 日止。青祁路 108(名爵大厦)建造年代为 2007 年,钢混结构,房屋总层数 18 层,,1811 所在层为 15 层,内部简单装修。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5、青祁路 108-1813,权证编号:苏(2019)**市不动产权第 ****461 号,权利人:**市**区国润发****公司;单独所有;建筑面积 89.46 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13.51 平方米。用途:土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 2077 年 12 月 9 日止。青祁路 108(名爵大厦)建造年代为 2007 年,钢混结构,房屋总层数 18 层,1813 所在层为 15 层,内部简单装修。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6、青祁路 108-1815,权证编号:苏(2019)**市不动产权第 ****510 号,权利人:**市**区国润发****公司;单独所有;建筑面积 87.47 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13.21 平方米。用途:土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 2077 年 12 月 9 日止。青祁路 108(名爵大厦)建造年代为 2007 年,钢混结构,房屋总层数 18 层,1815 所在层为 15 层,内部简单装修。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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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 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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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报告书编号 |
中通评报字[2026]21108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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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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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2026 年 6 月 3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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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75.01 万元(青祁路108-1615 评估价值为464028元;青祁路 108-1616 评估价值为 510818 元;青祁路 108-1715 评估价值为 468752 元;青祁路108-1811 评估价值为421519 元;青祁路108-1813评估价值为 447479 元;青祁路 108-1815 评估价值为 437525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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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事项 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公告期内每周五下午(13:00-16:00)可预约看房,看房至少提前一天预约,联系人:朱女士,电话:139****8781。 2、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才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等手续。 3、转让标的资产变更登记涉及的双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 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与受让方按照国家房地产交易相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4、转让标的资产是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转让方不承担相关瑕疵修缮义务(如有)。公告中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房屋室内物品以房屋交付时室内实际存在的物品及其现状为准。 5、转让标的资产面积以不动产登记证记载为准,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6、涉及房地产过户事宜,受让方需****交易中心咨询,以确认是否具备购买资格,因受让方不具备购买资格参与转让的,造成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所有经济、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7、本批公开转让的房产可分套转让,意向受让方可申请受让其中的一套或多套。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 ****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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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参考价格 |
青祁路 108-1615 转让参考价:464028 元;青祁路 108-1616 转让参考价 510818 元;青祁路 108-1715 转让参考价:468752 元;青祁路 108-1811 转让参考价:421519 元;青祁路108-1813 转让参考价:447479 元;青祁路 108-1815 转让参考价:437525 元,前述转让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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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4、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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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
1、保证金金额:青祁路 108-1615 保证金:5 万元;青祁路 108-1616 保证金:6 万元; 青祁路 108-1715 保证金:5 万元;青祁路 108-1811 保证金:5 万元;青祁路 108-1813 保证金:5 万元;青祁路 108-1815 保证金:5 万元 2、交纳期限:意向受让方应在资格审核完成后3****银行到账时间****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足额交纳保证金,以确定参与本次受让。意向受让方未能如期足额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受让,产交中心仅接受以意向受让方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4、意向受让方在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标的成交价款的一部分。 5、保证金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产交中心有权依转让方申请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电子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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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查文件 |
1、**市**区国润发****公司 2026 年度第二次董事会决议 2、《关于同意**市**区国润发****公司处置抵债资产的批复》(苏国发[2026]26 号) 3、《**市**区国润发****公司拟公开转让房地产确定底价事宜所涉及的相关房地产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26〕21108 号) 4、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5、标的权属证明文件 6、拟与受让方网签的《**市存量房买卖合同》模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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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说明 |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交易价格。本次公开转让所产生的相关交易服务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收费参照《****中心产权交易服务收费办法》执行) 受让方为企业、其他组织的,仅接受一次性付款,须在成为受让方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减去保证金部分后的剩余房屋价****交易中心监管账户,并同步办理相关网签手续,后续****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办理。 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贷款,接受公积金或公积金组合贷款。 (1)选择一次性付款的:须在成为受让方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减去保证金部分后的剩余房屋价****交易中心监管账户,并同步办理相关网签手续,后续****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办理。 (2)受让方选择通过贷款支付转让价款的:须在成为受让方后 5 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网签手续,在网签审核通过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办理资金托管手续,在办妥资金托管手续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减去保证金部分后的剩余首付款支付到相关主管部门指定监管账户,****银行****中心办理贷款相关手续,自网签审核通过之日起 20 ****银行****中心)仍未成功发放贷款的,受让方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以其他形式补齐房屋尾款,否则转让方有权单方面与受让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同时受让方按一定比例房屋价款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详见届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受让****交易中心的保证金可在办结资金托管并支付剩余首付款后申请返还(等额无息)。不动产登记相关流程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银行和相关部门咨询,提前了解自身是否符合相关贷款政策,自行承担因未获得贷款而产生违约责任的风险。 3、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通过 e 交易系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受让申请,并按****中心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e 交易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行为。 4、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 e 交易平台(www.****.com)的《e 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 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 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 pc 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5、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将被取消该次竞价资格: (一****中心(e 交易平台)网站进行会员注册或其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中心(e 交易平台)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 (三)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6、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包括: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函》等,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函》等。前述材料应在本次挂牌公告终止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市高新区邓尉路105****科技馆5楼)。纸质材料应与系统中提交的一致,如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有效材料送达的,则视为放弃本次报名。 7、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材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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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交易中心:邹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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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交易中心:0512-****7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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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地址 |
**市高新区邓尉路105****科技馆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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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支持 |
400-****-9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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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保证金及交易价款交纳账户-位于青祁路108-1615等6套房产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