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关于2026年区级结余维养资金净水材料(聚氯化铝铁、煤质颗粒活性炭)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50000.00元
最高限价: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为: 350000.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此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发包方式:合理低价法
采购需求:采购聚氯化铝铁(固态)、煤质颗粒活性炭(滤池装填),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技术(资质)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若中小企业对此有质疑,可按以下渠道递交质疑:①以书面材料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②****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经销商投标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厂家营业执照及有效期内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批件产品名称须明确包含聚氯化铝铁、净水用颗粒活性;制造商投标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及有效期内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批件产品名称须明确包含聚氯化铝铁、净水用颗粒活性炭。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的。
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⑥****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
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5.****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⑦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供货期:2026年12月底。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且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合同价的40%预付款(预付款支付前,中标人须提供同等金额的见索即付保函),全部供货完成后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100%。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日。
三、文件获取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
四、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是否要求承包人(供应商)提交保证金:不要求。
五、对本次发包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发包人信息
名称:****
地址:****中心1号楼
联系人:朱研
联系方式:0550-****169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中心A座2820
联系人:鲁丹丹
联系方式:151****9861
2026年区级结余维养资金净水材料(聚氯化铝铁、煤质颗粒活性炭)采购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