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保基金专项检查及定点医药机构数据分析服务(第二次)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县医保基金专项检查及定点医药机构数据分析服务(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一)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1.原磋商文件第八章评审方法中“3.综合评分3.3综合评分明细表3.3.2综合评分明细表”中“项目团队人员配置”:“项目团队拟派人员中,具有劳动与社会保障或医疗保险或医药学或护理学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1名得1.7分,本项最多的得17分。注:1.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所有人员不重复得分,同一人员有多个证书的,只按一个证书得分;3.所有拟派人员均为供应商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在职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能证明其在职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更正为“项目团队拟派人员中,具有劳动与社会保障或医疗保险或临床医学或药学或护理学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1名得1.7分,本项最多的得17分。注:1.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所有人员不重复得分,同一人员有多个证书的,只按一个证书得分;3.所有拟派人员须为供应商在职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在职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能证明其在职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本项参评的全部拟派人员(最多计取 10 名),人员对应的职称专业范围须至少覆盖上述五类专业当中两类及以上;若参评人员仅属于其中同一类专业的,本项不得分;5、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二)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
通讯地址:**县**大道198号**县政务大楼1001办公室
联 系 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830-****681
采购代理机构:****
通讯地址:**县**大道198号政务大楼14楼1408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830-****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