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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省城市规划公示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对**县2026年“**大米”精深加工设施提质升级建设项目规划方案予以公示。
一、项目地址
二、项目概况
**县2026年“**大米”精深加工设施提质升级建设项目规划方案于2026年9月8日召开****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5799.68m2,总建筑面积5976.41m2,其中:米库建筑面积1696.95m2、已建厂房建筑面积3874.62m2、已建办公楼建筑面积404.84m2,容积率1.03,建筑密度42.98%,绿地率12.60%。
三、公示内容
(1)方案总平图。
(2)效果示意图。
四、公示地点
(1)项目建设现场。
(2****政府门户网站。
(3)****大楼公示栏。
五、公示日期
2026年9月18日—2026年9月28日(共7个工作日)。
六、意见反馈方式
如对该规划方案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以下形式反馈到****,并提交书面意见,没有书面意见视为无效,不予采纳,逾期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1)书面意见递交至****或发送至****邮箱(地址:****办事处建设东路4号,邮编:550600,邮箱号:****@qq.com)。
(2)联系电话:0854-****045。
附件:1.方案总平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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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