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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新区清研新材料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工程(I阶段)监理”的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清研新材料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工程(I阶段)监理”,招标项目编号:****,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作如下澄清,具体如下:
招标文件第二章3.2.1“本项目按监理基准价¥332.54万元作为招标控制价”,以**费****33135.96元作为计费额,监理费控制价应为¥266.20万元。签约合同价以澄清后的招标控制价结合中标下浮率进行修正。
招标单位:****
2026 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