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办理古****公司焦炉煤气制16万吨/年LNG联产8万吨/年合成氨项目取水许可的申请》(**泽泉〔2026〕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严格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古****公司焦炉煤气制16万吨/年LNG联产8万吨/年合成氨项目位于**古阳镇白素村北500m、****开发区****园区内。****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该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焦炉煤气制16万吨/年LNG联产8万吨/年合成氨。
二、同意该项目生****水库地表水,不足部分由**“三合一”引水工程地表水补充;职工生活取水水源为**“三合一”引水工程地表水。批复项目总取水量129.71万m3/a****水库地表水量90.38万m3/a,“三合一”引水工程地表水39.33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128.87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0.84万m3/a。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水库地表水取水口设在**古阳镇山****公司焦化项目预处理出口(坐标:东经111°59′56″、北纬36°22′55″),**“三合一”引水工程地表水取水口设在**古阳镇“三合一”引水工程地表水供水管线白素村蓄水池(坐标:东经111°59′43″、北纬36°23′06″),****泵站及输水管道送至生产生活用水点。
四、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财政厅 ****总局****税务局 ****《关于明确我省水**税改革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晋财税〔2024〕9号)等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依法依规缴纳水**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加大各项废污水利用量,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
六、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建设单位应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经验收合格,并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放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项目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开工建设的,本次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水**论证报告书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水利局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351-****435
附件:古****公司焦炉煤气制16万吨/年LNG联产8万吨/年合成氨项目水**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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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水利局、****管理局,**水利局、****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