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招标人”)对“**市****污水管网改造工程(首期)2026-2027年运营项目管网巡查、清疏、维修工程”进行招标,接受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进行公告,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市****污水管网改造工程(首期)2026-2027年运营项目管网巡查、清疏、维修工程
3.招标人:****
4.项目地点:**市****污水管网改造工程(首期)项目涉及相关市政道路****泵站等设施(详见图纸)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维修项目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7.项目最高限价及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整体下浮形式报价,报价以不含税最高限价为基数进行下浮,最高限价为含税人民币****551.30元,不含税人民币****680.09元。上述最高限价对应的工程量为预估量,仅供参考,不构成对实际发生量的任何保证,招标人可根据管网实际运行状况调整工程量,最终按实际工程量结算,投标人需承诺对此工程量调整及据实结算方式无异议,并自行承担投标报价及工程量变化所带来的经营风险。(承诺函格式自定义)
(1)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填报下浮率报价,根据《****建设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区范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标价平均下浮率的通知》,施工类报价平均下浮率为4.78%,本项目报价下浮率应≧4.78%,下浮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人填报的下浮率不得低于招标人最低限制下浮率(即4.78%),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项目合同、发票、企业管理费、利润分析、税金分析等)。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且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2)投标人报价应已全面考虑成本风险,货物及零配件、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材料费、人工费、技术服务费(含质量检测、联络费、培训费、保修费)、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采购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3)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报价下浮率为价格评分依据,若填报的不含税报价金额,与按投标下浮率计算得出的理论金额不一致时,以投标下浮率为准;如含税合计金额与不含税合计金额计算不一致时,以不含税合计金额为准。
8.结算方式:本工程结算由招标人委托相应资质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并执行中标下浮率下浮,出具最终结算审核报告。结算含税总额不得高于中标人中标下浮后价款;最终结算金额以双方共同签证确认、并经相应资质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
9.交易方式:招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及与中标人签订合同,采购和结算则由招标人与中标人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结算。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暂定金额的10%为项目预付款。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完成实际工作量,经招标人验收合格,且经招标人聘请的第三方出具最终审**算报告后,须向招标人开具金额为最终审**算金额扣除已支付预付款金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在中标人提供发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至最终审**算金额的97%;在质保期满且中标人不存在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由中标人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支付申请,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书面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最终审**算金额的3%。(具体以合同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基础信息”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若以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该分支机构须取得具备****公司的授权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以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于投标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上述渠道复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若投标人自查结果与招标人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
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含改革过渡期内有效期内旧版资质,包括三级,并提供四库一平台 / 三库一平台上登记的证书有效期凭证),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及其下属各级企业市场准入黑名单(或异常违法违纪名录)并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投标人提供声明函,最****委员会提供的市场准入黑名单或异常违法违纪名录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义)
投标人需登录“****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访问地址为http://59.****.2.66:3080/进行注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9月23日下午5:30(**时间)标书代写
(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2日上午9:30(**时间)标书代写
1.网上提交:投标人需登录“****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访问地址为http://59.****.2.66:3080/进行网上提交已签字和加盖公章电子版投标文件。
2.纸质提交(只需中标人提交):投标阶段投标人无需邮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在招标人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后中标人需在五个工作日内,以邮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方式至以下地址及收件人:**市西**路12号****管理部****中心),陆先生,0758-****623。
若中标人在阳光采购平台上提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阳光采购平台上提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以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方式参与投标,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若已获取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1日以书面形式(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招标人。标书代写(若本项目因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但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上传)投标文件,导致投标人不足而招标失败的,此潜在投标人将不能作为招标人邀请类采购或者单一来源采购的邀请对象)
(四)开标地点:**市西**路12号肇水大楼七楼B会议室。标书代写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及“肇水集团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文件如有疑问或异议,请于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将书面疑问函件电子版(加盖投标人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有效联系方式)****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纸质函件同步按招标公告载明地址递交或邮寄,以招标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无异议。标书代写
六、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市**南路与堤路交汇处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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