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3303/2026-00065 |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6-09-16 |
| 信息名称: | ****2026年9月16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 ||
| 文号: | |||
| 时效: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9月16日-2026年9月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6-****5148
邮箱:****@163.com
邮编:221400
通讯地址:**市钟吾南路17****中心三楼J11窗口
1、
| 项目名称 | 新****服务中心**市阿安河治理工程 |
| 环评等级 | 报告表 |
| 项目概况 | 新****服务中心拟投资4801.39万元在**市阿湖镇建设阿安河治理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河道疏浚6.04千米,堤防加固4.72千米,岸坡防护3.12千米,拆建节制闸1座、泵站1座、地涵1座,**涵洞2座、防汛道路4.5千米。项目已取得《****审批局关于**市阿安河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行审批〔2023〕可研53号)及《省水利厅关于准予**市阿安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行政许可决定》(苏水许可〔2024〕273号)。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废水配套建设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生产。 2、本项目施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机械燃油废气、施工作业扬尘、车辆运输扬尘和疏浚底泥废气等。施工工地地面硬化或压实,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加盖防尘网等临时防尘措施,同时应采取洒水压尘措施;清淤工程产生的污泥喷洒除臭剂,及时清运;同时加强施工车辆和机械维护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使用合格油品,减少尾气排放;运输土方、淤泥时,采取封闭性车辆运输。施工期大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江《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氨气、H2S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 3、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施工机械等设备生产噪声。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围挡,合理布局,连续作业时在噪声源周围设置防护措施,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在居民区等敏感区域设置声屏障,避免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采取必要的隔声减震防噪措施,防治噪声污染。施工期间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4、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指南》(环办固〔2026〕18号)及《**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相关管库要求,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第23号)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二次污染。 5、合理优化施工场地的布置,尽量减少施工活动范围,采取分层开挖、分开堆放、分层回填的方法,施工完成后及时恢复地表原貌等措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
2、
| 项目名称 | **天****公司年产600万件高端LED驱动芯片及300万件半导体照明器件项目 |
| 环评等级 | 报告表 |
| 项目概况 | **天****公司拟投资100万元,选址位于**市马陵山镇工业集聚区内,购置全自动区块焊线机、全自动高速贴片机、全自动印刷机、注塑机、回流焊、自动封胶机等设备,建设年产600万件高端LED驱动芯片及300万件半导体照明器件项目。项目已取得新****办公室下发的**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新政务办备〔2026〕3225号),项目代码:****。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厂区排污管网。营运期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管至新****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运营期锡膏印刷废气、回流焊废气、擦拭废气、焊线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一并采用“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铺透镜废气、注塑废气、封胶废气、烘干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一并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颗粒物(以锡及其化合物计)、非甲烷总烃、氯乙烯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标准,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氯乙烯和颗粒物(以锡及其化合物计)执行**省地方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VOCs执行**省地方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排放限值要求。 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本项目以生产厂房为边界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医院、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指南》(环办固〔2026〕18号)及《**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相关管库要求,废元器件、不合格品、废布袋、收集尘、废钢网、废擦拭布、沾染化学品包装物、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第23号)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二次污染。 6、按照《**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本项目设置雨水排放口1个,废气排放口2个,污水排放口1个。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