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范畴,不适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项目基本信息
售后服务要求
踏勘需求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 1 | 应用软件 | 直播运营平台 | 无 | 无 | 个 | 1 | 否 | 是 | 是 | 1.技术及功能要求:系统采用B/S架构设计,不需要安装客户端,通过浏览器访问,可支持基于校园网的应用。 2.系统首页支持学生、教师、校级管理员使用不同的身份登录软件,不同的身份具有不同的操作权限。 3.提供系统管理功能,教师用户采用实名制管理,教师账号保留与使用权限分开管理,允许多教师同时使用,分班管理。 4.支持完整的教学过程管理功能,****中心、班级管理、任务管理、作业评价、统计分析。 5.****中心界面,要以图表或者排行的形式展现学生的实训成绩与完成数的分布,各任务完成的进度、不同任务成绩分析等。有明确的批阅指引,方便老师对学生提交的任务及时进行查看批阅。 6.任务批阅界面支持分数、评语两种评价方式,支持自定义评语进行快捷批阅。 7.★教师端的统计分析提供按任务、学生两种形式的分析结果,采用图形和列表两种形式呈现。任务分析结果以进度和成绩的分析图为主,进度的主要分析要素是不同任务的完成率,成绩的分析图要体现出不同任务的成绩分布(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按学生进行分析的结果,以学生为变量,完成率和实训成绩为因变量,用图表或列表的形式展现出变量与因变量之间的关系。(供应商提供软件截图并盖公章,截取的软件页面完整截图,并且符合参数要求 ,符合软件操作先后顺序,页面功能前后有关联有逻辑。) 8.支持完整的实训学习管理以及模拟训练功能,包括个人信息管理、实训任务查看、提交等。 9.****中心界面,要直观体现任务完成的进度、个人成绩、待完成的任务、同班同学的任务进度排行、成绩排行等信息。 10.学生端对于不同的任务状态要明确标识出不同的标签,区分出已完成、未完成、已批阅,方便学生了解自己的实训完成情况。 11.对于系统客观评分的任务提交后支持多次修改、重新上传。对于需要教师主观评分的任务,需要教师批阅后,方可修改。 12.学生端与实训任务配套的教学**与实训任务之间可在同一界面自由切换,随时查看。 13. ★内容要求:系统内实训的类型要涉及直播市场分析、直播策划、直播团队组建、直播产品选择、直播场景打造、直播推广、直播实施、直播复盘8大模块内容,实训不少于10个大任务。(供应商提供软件截图并盖公章,截取的软件页面完整截图,并且符合参数要求 ,符合软件操作先后顺序,页面功能前后有关联有逻辑。) 14.实训系统关联配套课程**,每个实训任务都设置对应教学**,一对一针对性引导实训,方便教师授课。 15.★系统内置的实训任务有明确的引导以及丰富案例。包括任务目标、任务背景、任务分析等内容,将整体任务颗粒化,每个任务按照步骤进行拆分,引导学生一步步克服困难,完成任务。(供应商提供软件截图并盖公章,截取的软件页面完整截图,并且符合参数要求 ,符合软件操作先后顺序,页面功能前后有关联有逻辑。) 16.★提供Andriod端APP支持,可利用Andriod手机APP端进行直播任务,并支持直播实时录制。 17.★直播实施的实训任务中根据不同的商品自动推送不同的问题、干扰弹幕,支持弹幕互动。(供应商提供软件截图并盖公章,截取的软件页面完整截图,并且符合参数要求 ,符合软件操作先后顺序,页面功能前后有关联有逻辑。) 18.系统模拟直播开始时间、封面图、直播标题、直播简介、直播栏目设置等功能。" |
供应商报价详情
采购人意见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hljcg.****.cn/mall-view/information/detail?noticeId=962649)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