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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草科乡办公用房、干部周转房恢复重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说明
项目名称:**县草科乡办公用房、干部周转房恢复重建项目
项目地址:**省**市**县草科藏族乡
建设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22490-2025)、《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的要求,****于2026年9月17日在**市**县主持召开了**县草科乡办公用房、干部周转房恢复重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看了项目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项目相关情况的汇报,以及监理、施工等单位对有关情况的说明,验收组认为:项目建设过程中,依法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正常并初步发挥效益,符**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果进行公示,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17日——2026年10月21日(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胥老师/130****5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