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10/2026-39767
发文机关:
文 号:黎发改审批字〔2026〕195号
成文日期: 2026-09-18
关于2026年幼儿园大门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黎发改审批字〔2026〕195号
关于2026年幼儿园大门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幼儿园: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批复2026年幼儿园大门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黎幼文〔2026〕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2026年幼儿园大门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6年幼儿园大门维修改造工程。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幼儿园申报,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幼儿园内。
四、建设工期:2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维修改造规划面积170平方米,具体内容如下:拆除砖砌体20.93立方米。**FRP玻璃钢主体造型雕塑1个、天棚FRP玻璃钢云朵造型2个、电动伸缩门1套、金属格栅门1.44平方米、门头40.18平方米、抹灰面油漆195.93平方米、墙柱面装饰板137.7平方米、美术字7个、花池10.8米、屋面涂膜防水62.64平方米、平面吊顶天棚102.88平方米、装饰灯18套、成套配电箱1台、电力电缆40米以及相关配线配管材料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项目总投资金额约17万元。资金来源为2026年支持学期教育发展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六年七月二十日
抄 送:县统计局、教体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自然**局
**** 2026年7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