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山东清洁热网烟热入青工程拟审批公示

审批
山东-烟台-莱阳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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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8 00:00:00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6年09月18日我厅拟对**清洁热网烟热入青工程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09月20日-2026年09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301 电子信箱:****@shandong.cn 通讯地址:******区**路9号1号楼3****中心省市综合业务专区C10号窗口 邮编:250001
项目名称: **清洁热网烟热入青工程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起点为**市河宝村南,终点为****能源站。主要建设管径为2XDN1600+1XDN1400/2XDN800的长输供热管网、5****泵站、2座能源站及1座隔压站。长输管网沟槽总长度约为96.3公里,管径DN1600-DN800,途经****市、**市,****区、**区,其中****市管线长度为26.9公里(含辛安联络线6.9公里),****市管线长度为13.4公里,****区管线长度为51.7公里(含**分支7.6公里),****区管线长度为4.3公里。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工程路由和施工方案,细化沿线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对五龙河鲤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公益林、永久基本农田、饮用水水源保护准保护区、胶东丘陵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红线、****五龙河国家级湿地公园等的影响。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对五龙河鲤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专题论证报告中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和路线,标明施工活动区,保护周边生态环境和景观环境。施工过程中,严格做好水土保持,防止水土流失。严格避让五龙河鲤等物种繁殖敏感期,降低对五龙河鲤等物种的影响。避开农作物生长季节,减少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减轻夜间噪声、灯光对野生动物造成的影响。施工结束后根据周边生态状况对施工迹地等区域实施生态修复,保护和恢复生态功能。运营期按要求对五龙河水域的鱼类**进行增殖放流。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合理选择施工工期,穿越地表水的施工尽量选择在枯水期,设置导流系统、临时防护工程等,减少对地表水水体的影响。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利用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管道除污冲洗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泥浆沉淀后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场地喷洒降尘;基坑排水、试压废水沉淀后回用作施工场地或沿线道路洒水;生活污水排入污水管网。 运营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处理厂;3#中继泵站生活废水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产废水为制水车间产生的软化废水、设备排污水,除3#中继泵站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厂区绿化及冲洗用水,****处理厂,排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处理厂接收要求。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严格控制施工噪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高噪声作业安排在昼间(确需夜间连续作业的,须经当地相关部门批准);营运期对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密闭、隔声等降噪措施。施工场地厂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相应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声环境功能区要求,施工期及运营期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要求。 (四)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采取在施工工地、临时堆场周围设置连续封闭围挡,对施工场地、临时堆场设置符合要求的密目防尘网或防尘布,物料、渣土运输车辆密闭蓬盖,****车行道路应当采取硬化措施,施工场地出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定期洒水清扫抑尘和车辆冲洗,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施工管道焊接废气要采用移动焊烟收集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严格落实《**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有关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使用新能源或者国六标准的中重型货车等运输车辆。 (五)做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作。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顶管施工产生的泥浆及时清理并运至指定场所妥善处置;废焊条料由施工单位进行回收利用,无法回收的由施工单位委托相关单位妥善处理;废油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运营期产生的废树脂、废石英砂由厂家回收;废油桶、废润滑油、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各场所的危废暂存间或危废贮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除污泥沙及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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