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社会综合服务示范点装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社会综合服务示范点装修改造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 ,建设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省**市**县 ;
2.2 工程建设规模: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编制说明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预算审核价为959861.21元(含暂列金45000元)、发包价为904969.54元(含暂列金45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装饰装修工程;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编制说明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959861.21元(含暂列金45000元),发包价为904969.54元(含暂列金45000元),****建设部《住建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可承担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建造师可承担建筑工程中小型规模的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959861.21元(含暂列金45000元),发包价为904969.54元(含暂列金45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 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 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 ”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 ”是指: 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将否决其投标;③****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④根据******保障厅关于印发《**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⑤根据建办市(2019)50文、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含壹级、贰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即壹级、贰级临时建造师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⑥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投标时须自行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9 -19 00:00:00 至 2026-09-30 10:00:00 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公司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标书代写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6%)。标书代写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6年09月30日10:00:00 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1900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18.1/ 18.2.1。
7.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09-30 10:00, 投标人 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https://www.****.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https://www.****.com/、****银行,网址:http://www.****.cn/zpnsh/index/index.html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绥安镇**大道东296号,邮编:363200
电子邮箱:****@163.com
电话:185****5558,传真:/
联系人: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平**小溪镇银河路金蓝湾小区2号楼D10号,邮编:363700
电子邮箱:****@163.com
电话:0596-****167,传真:/
联系人: 李梅红(项目负责)、林雯欣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s://www.****.com/
联系电话:****7051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地址:****县绥安镇**大道东296号
联系电话:185****5558
****中心名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地址:**省**市**县绥安镇金浦大道北20-8鸿鑫大厦3楼随行易交易(**)公共**交易平台
联系电话:****705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