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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严格遵循埔府〔2017〕145号、埔财行资〔2025〕28号及埔财国投〔2026〕1号等文件规定,确保资产出租公开、公平、公正,现对本次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公开招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按评估底价公开招租,出租期限1-5年(具体以成交确认及合同约定为准)。
二、招租资产
本次招租涵盖已到期及新增房产、场地(资产清单、位置、面积等详见附件),****政府网站:****财政局(https://www.****.cn/mzdpczj/gkmlpt/index)及指定地点查阅。招租按资产现状进行,竞租人应自行查验标的现状、审阅竞价资料,报名即视为认可资产现状及招租全部条件,自愿承担标的瑕疵(如有)及相关风险。
三、招租流程
本次招租按信息发布、报名审核、公开竞价、承租确认、签订合同五个环节依次开展。
四、竞租人资格
1.境内独立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支付能力,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3.若租赁标的需特定经营资质,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对应资质;
4.按公告要求足额缴纳竞租保证金。
五、原租户相关规定
1.原租户需按本公告时间、流程报名竞价,未按要求报名视为放弃参与权;
2.上一租赁周期内有两次及以上违约行为的,取消优先承租资格;
3.原租户完成报名、资格审核及保证金缴纳后方可参与竞价;竞价先由非原租户进行,竞价结束后,原租户在规定时限内书面确认是否按当前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承租权,未按规定时限操作的,视为放弃承租权。
六、关键事项
招租底价详见附件,竞租保证金为底价的3倍;竞租成功则保证金转为租赁押金(押金为三个月租金,差额部分多退少补),未成功则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原租户放弃承租权的,按“价高者得”确定承租人;竞价结果当场公布,无异议的,承租人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标的用途、转租转借;需装修改造的,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符合行业规定,严禁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或损坏附属设施;合同期满,除自有动产外,装修部分不予补偿,标的按现状交还。
七、公告期、报名及竞价信息
公告期:自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23日止。
报名时间:自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23日止,为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报名地点:**县湖寮镇财政路13号,****(县财政局3楼)。
报名材料: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申请表;自然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申请表;原租户需额外提供原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竞价时间:报名完成后现场纸质通知竞价时间。
竞价地点:**县湖寮镇财政路13号,****(县财政局3楼)。
咨询电话:0753-****611(工作日 8:30-12:00、14:30-18:00)。
八、其他
监督电话:0753-****302****财政局);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县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执行,****拥有最终解释权;
因不可抗力导致招租无法正常进行的,出租方可暂停或终止招租,并及时通知相关竞租人。
附件:1.**县公开招租资产明细及评估底价表.xlsx
2.竞租须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