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号楼、19号楼物业租赁区域设施改造物资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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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号楼、19号楼物业租赁区域设施改造物资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9-18
项目名称:18号楼、19号楼物业租赁区域设施改造物资采购
项目编号:****
18号楼、19号楼物业租赁区域设施改造物资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农****公司的18号楼、19号楼物业租赁区域设施改造物资采购项目已于2026年09月14日完成竞争性磋商评审,****小组出具的采购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一、成交候选人信息

推荐排序

成交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评审得分

第一成交候选人

****

829999.6

96.1

第二成交候选人

贵****公司

828000

90.8

第三成交候选人

******公司

850000.1

85.16

二、公示日期

2026年09月18日至2026年09月20日

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农产品物流发展有限

公司地址:**省**市修**扎佐街道和新村

联系部门:综合部

四、公示媒体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

五、异议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监督人:**农****公司纪检监督室,联系电话:0851-****0979)投诉。就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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