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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11N025********26401
二、合同名称:2026年**县困难群众居家环境改造工程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2026年**县困难群众居家环境改造工程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县迎春南路258国资大厦10楼
联 系 方 式:159****8395
供应商(乙方):****
地 址:**省**市上**德胜东路3339号4幢三楼
联 系 方 式:138****2686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为全县除富春江镇以外的30户困难群众家庭进行善居改造
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执行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乙方根据困难家庭改造需求完成方案设计,经审批同意开展施工,同步做好表单资料、视频和照片整理等工作。合同签订后55天内至少完成工程量80%,合同签订后70天内完成全部改造工作,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全部验收工作。质保期为改造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起5年。
服务地点:**县域内
七、验收日期:2026-06-29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洪丽,井立淳,叶涛
九、验收意见:1、该工程已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一户一案内容已全部完成。
2、本工程有关施工技术资料完整。
3、施工中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4、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评为“合格”。
5、现场尚未发现使用功能缺陷和安全隐患。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