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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市****公墓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编号:****)于2026年7月23日发布招标公告,2026年8月17日完成开标,2026年8月24日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间收到投标单位书面异议。标书代写
经核查发现多家中标候选单位存在问题:
1. **市****公司:拟派项目经理存在投标文件相关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虚假承诺。标书代写
2. ****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2025年度中小企业经营数据,错填2024年度数据,属于投标资料实质性响应偏差。存在实质性响应偏差;同时部分岗位人员劳动合同已过期,投标资料不合规。
3. 其余中标候选人分别存在招投标异常行为、工程违法分包行政处罚等不良情形。
定标委员会依据《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第二十七条“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违法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之情形,依法认定:**市****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弄虚作假情形,不得确定为中标人,其他投标中标候选人也不同程度存在各种问题,为坚守招投标公平公正原则,保证后续工程顺利推进、切实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委员会研究决定,对本项目重新招标。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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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