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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中****公司因****至**铁路**至**段主线建设需要,编制了《****至**铁路**至**段LWXQ标段拌合站、生活办公区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2026年7月,结合村民的意愿,依据土地复垦义务人的申请,组织编制了《****至**铁路**至**段LWXQ标段拌合站、生活办公区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修编)》。
该修编方案临时使用**镇金岗村、****委员会集体土地。涉及损毁土地共2个地块,总面积3.5653公顷,其中乔木林地3.5617公顷、公路用地0.0036公顷。项目实施复垦过程中,结合村民意愿,保留项目施工期间铺设的原有临时道路及配套排水管网设施。工程完成复垦后,实际复垦地块共2个,总面积3.5653公顷,复垦为:乔木林地3.3862公顷、公路用地 0.0036公顷、农村道路0.1755公顷,土地复垦率100%。
****集团(中****公司提出验收申请,2026年8月27日,****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环境局等相关部门,涉及的乡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组成验收组对该土地复垦项目进行验收,并现场查验。验收会上土地复垦验收组结论为:同意通过验收,但需整改及完善材料。经过整改和补齐验收材料,2026年8月31日,专家出具了“同意项目土地复垦竣工验收通过复核”的复核意见。
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为30天,自2026年9月9日起至2026年10月8日止。在此期间,如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0772--****102
联系地址:**县**镇**路296号(****耕地保护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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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