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局有限公司
**至**高速公路皖浙省界至**西枢纽段CG-3标段项目经理部石灰岩碎石物资采购补遗公告
采购编号:2026-6-长高-27-石灰岩碎石/****
各参与单位:
****工程局有限公司长高项目石灰岩碎石公开招标文件中部分信息进行补遗,详情如下:
一、石灰岩 机制砂
因本次招标物资业主设置准入要求,投标人供应物资应满足入围要求或办理入围手续,若供应物资品牌(源头厂家)未能取得业主入围资格,招标人有权其中标资格,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所有石灰岩碎石、机制砂材料严禁外购无资质材料,保障材料来源稳定、质量可控。入围厂家并不意味着认同供货厂家的产品全部合格。
二、付款及供货约定(核心条款)
因甲方资金统筹紧张,供应商需有一定的垫资实力。在该批次材料款结算完成后,一个月内实际支付该批次结算材料款的30%-50%;剩余全部未付尾款,根据本项目整体计量回款情况,再进行统一支付。合同履约周期内,乙方需全程持续稳定保供,不得因付款周期问题暂停供货、减量供货或终止供货,保障项目施工连续性。供货及回款周期内,乙方郑重承诺:不起诉甲方、不采取堵门、闹事等过激催收方式,全程采用合法合规、**协商的方式对接回款事宜。
三、供货、检测与质量责任
交货地点:沥青拌合站(**市**县**西路)
本项目为重点工程,原材料质量管控标准严苛。甲方、中心试验室、质监站将对进场原材料开展多频次动态抽样复检,同时对原材料加工成型的沥青混合料同步开展全方位检测,双重把控工程质量。核心检测指标包含但不限于:材料颜色、针片状、压碎值、含泥量等关键质量参数,所有指标必须完全符合高速公路工程施工规范及项目设计要求。
进场收货不等同于材料质量合格,最终质量判定以复检结果为准。若原材料经各级复检判定为不合格,乙方需无条件负责将不合格材料自行清运清场。甲方不提供清场场地、运输车辆及相关配套**,不合格材料清运、处置产生的所有费用、损耗及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自行全额承担。
各投标人报价须结合本补遗内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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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