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毕****中心(筹)业务用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8400.00元/年,单价不得超过28.00元/㎡﹒月
采购内容:****服务中心周边租赁业务用房以保障毕****中心(筹)正常开展工作,业务用房场地面积在500㎡-650㎡之间。
合同履行期限:5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因自身引起的诉讼案件、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法定代表人参加竞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竞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自然人参与投标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时间:2026年9月18日14时30分至2026年9月24日17时30分
地点:****(**省**市**区****中心A座11楼)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人员,还须同时提供竞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与投标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亲签。
售价:300.00元/份
截止时间:2026年9月30日15时00分(**时间)(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项目磋商。标书代写
地点:****开标室(**省**市**区****中心A座11楼)标书代写
时间:2026年9月30日15时00分(**时间)
地点:****开标室(**省**市**区****中心A座11楼)标书代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磋商保证金缴纳:投标供应商必须在2026年9月30日10时00****银行****银行、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现金等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贰仟元整(小写:人民币¥2000.00元)。
****银行转账形式:投标供应商必须从其基本账户向****账户缴纳磋商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磋商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缴纳磋商保证金)。
如采用保函形式:需银行或担保机构出具针对本次项目的保函,投标供应商必须在2026年9月30日10时00分前****公司处,****公司开具的收据附于响应文件内。
磋商保证金未按要求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或未及时缴纳保证金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 户 名:****
开 户 行:****银行****公司**麻园支行
账 号: 520********200000417
(1)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方式:投标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当面一次性提交书面质疑文件,提出质疑的方式为通过将质疑函(原件)送达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所有要求。
(2)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在本公告确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之外获取《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不作为投标供应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起始时间,因此而造成投标丧失询问或质疑资格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区桂花路政法大院内
联系电话:136****88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中心A座11楼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175****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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