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400万件高端工业零部件新建项目

审批
江苏-南通-海门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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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684MA1WM1U1X4崔家豪
崔家豪**省**市**区
**街道黄**路888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400万件高端工业零部件**项目
2021版本:0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C3484-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
**省**市**区 **街道黄**路888号
经度:121.209500 纬度: 31.886140****区管委会
2022-05-18
海开审环〔2022〕15号****
2026-05-066000
160****
MA1WM1U1-X****
MA1WM1U1-X**德昊****公司
MACGBKNG-52025-10-12
2026-08-102026-09-07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810x3n7k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400万件高端工业零部件年产400万件高端工业零部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自动数控粗加工-自动CNC半精加工-自动热处理-自动数控精加工-自动磨床精加工-自动全检清洗-检验包装入库自动数控粗加工-自动CNC半精加工-自动数控精加工-自动磨床精加工-自动全检清洗-检验包装入库
自动热处理工序暂未投产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粗加工废气、精加工废气、磨削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分别由油雾处理器净化处理后经15米高1#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自带除尘器+15 m高排气筒排放,防锈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烟道至屋顶排放。粗加工废气、精加工废气、磨削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分别由油雾处理器净化处理后经15米高1#、2#、3#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自带除尘器+15 m高4#排气筒排放,防锈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烟道至屋顶排放。
原环评设计粗加工废气、精加工废气、磨削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油雾处理器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实际建设中粗加工废气、精加工废气、磨削废气分别经三套油雾处理器处理后经三根排气筒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得到了提升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1841 0.2561 0 0 0.184 0.184
0 0.812 0.9204 0 0 0.812 0.812
0 0.051 0.072 0 0 0.051 0.051
0 0.0096 0.012 0 0 0.01 0.01
0 0.0952 0.096 0 0 0.095 0.095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0389 0.394 0 0 0.039 0.039 /
0 0.038 0.039 0 0 0.038 0.038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隔油池/沉淀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食堂、生活污水分别经隔油池和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经初期雨水沉淀池预处理后的初期雨水一起接管至**市海****公司进一步处理,尾水排放至长江 项目生活污水总排口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总氮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标准。在监测期间工况条件下,检测结果表明:2026年2月2~3日废水总排口内pH为7.7~7.9,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的最大日均浓度值分别为472mg/L、180mg/L、4.55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总氮的最大日均浓度值分别为34.6mg/L、6.86mg/L、64.9mg/L,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标准。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3套油雾处理器/除尘器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中标准,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标准,厨房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6-2001)标准中的相应标准(大型)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切削液、磨削液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粗加工废气、精加工废气、磨削废气)、涂抹防锈油过程产生的防锈废气及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分别由油雾处理器净化处理后经15米高1#、2#、3#排气筒排放,抛丸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4#排气筒排放,防锈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烟道至屋顶排放 有组织废气:在监测期间工况条件下,结果表明:2026年2月2~3日1#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最大小时排放浓度为1.06mg/m3,2#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最大小时排放浓度为0.76mg/m3,3#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最大小时排放浓度为0.74mg/m3,2026年3月31~4月1日4#排气筒低浓度颗粒物最大小时排放浓度为18.7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制;食堂烟道油烟最大小时排放浓度为1.1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6-2001)标准中的相应标准(大型)。 无组织废气:在监测期间工况条件下,结果表明:2026年2月2~3日非甲烷总烃、总悬浮颗粒物的厂界外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75mg/m3、0.306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表3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的厂区内浓度最大值为0.75mg/m3,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标准。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减振、隔声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中2类标准。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车间的数控车床、加工中心、钻攻中心、开槽机、抛丸机、磨床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声级约在80~90dB(A)左右。企业采取厂区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采取减振、隔声、绿化等降噪措施。项目的噪声可以得到一定的削弱,减小对周围的影响。 在监测期间工况条件下,结果表明:2026年2月2~3日,生产正常,各类噪声源运行正常,验收期间,厂界东侧N1、厂界南侧N2、厂界西侧N3、厂界北侧N4昼间噪声最大监测值分别为58.3dB(A)、51.7dB(A)、57dB(A)、52.5dB(A),夜间噪声最大监测值分别为47.2dB(A)、48.5dB(A)、48.5dB(A)、47.2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其他固废妥善处理各类固废的处置均须按相关固废管理要求办理相关转移和处置手续。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废边角料、废金属屑、不合格品、废切削液、废磨削液、废钢丸、废滤芯、废油、清洗废水、废防锈油、废包装材料、废油桶和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废钢丸、废包装袋、不合格品经收集后外售;废边角料、废金属屑、废切削液、废磨削液、废滤芯、废油、清洗废水、废防锈油、废油桶委托****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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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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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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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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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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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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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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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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