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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共体强基工程建****中心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第三次主动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相关规定,现就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出如下澄清修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调整,原文件招标公告3.6其它要求:3.6.1: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2)施工管理1人,持有建筑工程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3)质量管理1人,持有建筑工程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调整为“(2)施工管理1人,持有土建施工/建筑装饰/设备安装/市政工程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3)质量管理1人,持有土建施工/建筑装饰/设备安装/市政工程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二、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调整,原文件“施工管理,持有建筑工程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质量管理,持有建筑工程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调整为“施工管理,持有土建施工/建筑装饰/设备安装/市政工程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质量管理,持有土建施工/建筑装饰/设备安装/市政工程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三、开标时间调整,原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8日10时00分现变更为:2026年10月08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四、其他说明
本次仅对上述内容进行澄清修改,招标文件其余全部条款不作调整,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全套招标文件及配套附件。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将本公告与招标文件一并查阅、理解;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澄清公告存在不一致的,均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