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持有的对**市全城城市建设****公司债权进行处置,具体情况如下:
资产名称:**市全城城市建设****公司
资产种类:债权
债务人所在地:**市**区**路 135 号
标的金额、数量:截至2026年4月30日,该债权资产剩余本金1,890,000.00元,表外利息0元,孳生利息3,023,981.1元(以年百分之7.56计算),债权合计4,913,981.1元。
截至2026年9月17日,剩余本金1,690,000.00元,基准日2026年4月30日后的孳生利息按照相应标准连续计算。
涉及的担保情况: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广远****公司(现名称为**广远城市****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诉讼执行情况:该债权已诉讼,现执行中。
债务企业概况:**市全城城市建设****公司,成立于1995年11月24日,营业期限:至2006年7月17日,法定代表人:刘利民,注册资金35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04MA1D7A2H8B,企业类型:****公司,注册地址:**市**区**路 135 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三级),建筑施工与经营。登记状态:注销,核准日期:2026年8月12日,注册机构:******管理局。
保证企业概况:**广远城市****公司(曾用名:**广远****公司),成立于1992年7月29日,营业期限:1992年7月29日至无固定期限,法定代表人:马新伟,注册资金385.3263万元,实缴资本385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589342E,企业类型:****公司(国有独资),注册地址:**市**区东直路93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核准日期:2022年9月22日,注册机构:******管理局。
债权已知瑕疵:债务人已注销,保证人企业注册地只有几个办公人员,负责处理两家企业部分遗留问题。
2010年6月11日,我司与债务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签订后,债务人仅支付20万元履约保证金,剩余转让价款至今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支付义务。
现因债务人已构成根本性违约,我司将扣收20万元履约保证金作为收本处理,同时我司对债权拥有所有权,按协议约定可以重新进行处置。
具体情况****公司对外****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http://www.****.com)。
处置方式:公开挂牌转让、执行和解。
交易对象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姜先生 杜先生
联系电话:0451-****3007 ****3025
通讯地址:****岗区红军街10号
邮政编码:150001
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451-****8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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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