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委员会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以工代赈项目村民自建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和****委员会《关于加强以工代赈村民自建物资采购“租聘购”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县双溪镇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经村“两委”会商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采用“村民自建”方式组织实施。****村委会于2026年1月19日至23日开展第一次****政府门户网站和镇村公告栏同步公示,由于项目建设需要,现就项目建设所需补充材料进行公开询价采购,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县双溪镇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
(二)本项目总投资878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其中:中央资金为8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为78万元。
(三)建设方式:村民自建。
(四)项目业主单位:****,实施单位:**县双溪镇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理事会。
(五)项目建设地点:**县双溪镇艾村、同兴村。
(六)项目建设内容:改建 0.18 米厚,3.5 米宽 C25 砼道路 0.3 千米;改建 0.18米厚,4.5 米宽 C25 砼道路 12.3 千米。
(七)项目建设周期:12个月。
二、购买材料具体内容
详见附件。
三、供货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所投材料的相关业务,并提供法定代表人****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无法到场参与询价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省范围内信誉良好、具备相应供应与售后服务能力的单位或个人,能够保证所供材料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仓储、配送及质量保障能力。供应商应对所供材料的质量承担全部责任,确保其符合本项目技术及验收要求,并配合完成相关检测、验收及售后服务工作。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6年9月18日—2026年9月23日(工作日9:00-17: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二)报价要求。供应商须按本项目材料采购报价单格式进行综合报价,报价应包括材料单价、数量、总价及运输费、装卸费、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三)报名方式。供应商应将报名资料(包括本公告第三点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第四点(二)款所述报价单)密封(封面及密封处加盖公章或签字),在报名时间内递交至****。
(四)不接受互联网、传真、电话或邮寄等方式提交报价文件。
(五)报价一经递交,不得撤回或修改。
(六)结算支付:以实际供货量为结算依据,按施工进度、工程时序及项目资料完备情况分期拨付。
五、开展询价比价采购工作
(一)公告发布。在政府门户网站及镇、村务公开栏同步发布本询价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小组将同步开展市场调研,通过走访或邀请等方式至少三家供应商进行询价。
(二)现场询价会。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非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效授权委托书)请于2026年9月24日上午10:00前****委员会签到。10:30起统一对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现场提交报价文件并填写最终报价表,随后现场公开宣读所有报价。
(三)评审与确定。****小组将根据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及报价,按照按《询价比价评定办法》进行评比。材料采购采用最低价法确定中标候选人,范围限于符合资格要求的**省内单位或个人。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则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不再重新组织询价。
县级以工代赈项目负责人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小组汇报,综合评议后向项目理事会提出材料采购建议供应商名单。项目理事会将****党支部会议表决通过,最终确定材料供应商、采购内容、单价、规格等核心内容。
(四)结果公示。确定的材料供应商经审议通过后,在镇、村公示栏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合同签订。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项目理事会草拟材料采购合同,****人民政府审核。审核通过后,由项目理事会与中选供应商正式签订合同。
联系人:吴小飞,联系电话:152****2519。
附件:1.**县双溪镇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补充购买材料内容
2.报价单
3.询价比价评定办法
1.**县双溪镇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补充购买材料内容.doc
****村委会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