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环境局2026年9月18日拟对《****改扩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18 | |||||||||||||
|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如下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县桥下镇梅岙村(******公司内) 建设项目概况:****是一家对瓶盖塑料件、剃须刀塑料件进行表面处理加工、销售为一体的企业。企业租赁******公司位于**省**市**县桥下镇梅岙村的现有厂房作为1号车间进行生产,租赁面积为2000平方米(原项目位于3F), 现因市场需求和企业自身发展要求,在原有车间生产规模、设备、工艺等均不变的情况下,企业拟在同一厂区,租赁隔壁厂房作为2号车间进行生产,租赁面积为2560平方米(该建筑共3层,2-3F为本项目使用),改扩建项目新增喷房(水帘喷漆台)、固化炉等设备,新增年加工80吨塑料件产能,并对原有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整改,改扩建后生产规模可达年加工230吨塑料件。 公众参与情况:2026年9月10日在中国****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栏刊登了关于受理《****改扩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详情请下载受理公示环评文本查阅。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77-****2707 传真:0577-****2662 通讯地址:永****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审批服务科。 ****环境局 2026年9月18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