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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2026-09-17
| 项目名称 | ******区****水库水生态修复与“水美乡村”综合治理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区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107160 |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明旭 | |
| 联系人 | *思琪 | 联系电话 | 137****3631 | |
| 项目投资(万元) | 45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2250 |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9-08-30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4 ****动物园、主题公园;不含城市公园、植物园、村庄公园);人工湖、人工湿地项中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容积5万立方米以下的人工湖、人工湿地。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生态隔离带15 万平方米,整治污水处理设施15 处,**生态浮床15 万平方米,建设环湖截污管网、人工湿地及滨水生态景观带。 | |||
| 主要环境影响 | 废气 固废 噪声 生态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其它措施: 施工期间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洒水降尘、裸露土方及物料覆盖防尘网;土方及淤泥运输车辆密闭,出场前冲洗轮胎;清淤及污水处理设施整治期间喷洒除臭剂。 运营期:污水处理设施及人工湿地周边种植绿化隔离带,定期清理,减少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 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建筑垃圾及弃方分类收集,运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消纳场;清淤底泥经脱水干化及性质鉴定后,若为一般固废则用于绿化覆土或**化利用,若涉及危废则交由有资质单位合规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清运。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22:00-06:00)进行高噪声作业;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座和临时围挡;运输车辆限速、禁鸣。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 | |
| 承诺:**** *明旭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明旭 承担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4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