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 年09月18日至 2026 年09月2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服务中心一楼社会事务综合窗3号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0750-****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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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改扩建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市 |
| 环评机构 | 江****公司 |
| 项目概况 | ********工业园**园区三区A25号之一。原有项目年产金属机箱3000万套、机电设备800万套、金属制品300万件。本改扩建项目新增年产金属制品200万件、塑料制品200万件。改扩建后年产金属机箱3000万套、机电设备800万套、金属制品500万件、塑料制品200万件。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本改扩建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气旋喷淋塔定期更换废水、水帘柜定期更换废水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外排;水性喷枪清洗废水直接用于水性漆调漆用水,不外排;调漆用水在喷漆过程中随喷漆废气进入喷漆废气处理系统,剩余水分以蒸发形式损耗。 (2)废气:本改扩建项目:厂房二喷漆、调漆、清洗、烘干、固化、燃烧废气收集后经“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10)排放;厂房四喷漆、调漆、清洗、烘干、固化、燃烧废气收集后经“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11)排放;对原有项目“喷淋塔+UV催化氧化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优化改造,改为“喷淋塔(自带除雾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合理布局。 (4)固废:本改扩建项目:无新增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交由**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①加强废气处理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做到源头控制,减少有机废气的排放;②危险废物暂存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做好防渗措施。 |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采取网站公示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 ****政府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 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