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县昌盛冶炼厂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风险评估 | 现状用地类型 | 二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6-09-18 13:30 至 2026-10-03 13:30 | |||
| 行政区划 | **省-**-**县 | 地块面积(m2) | 6650.00 | |||
| 工业活动历史 | 1995 | 活动历史 | 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生产活动,属于 6+1 行业地块 | |||
| 地块规划用途 | 暂无规划利用计划 | 地块详细地址 | **省**县普坪镇新街村 | |||
| 经度 | 105.392421 | 纬度 | 25.236545 | |||
| 报告编制信息 | 风险评估起止时间 | 2024-05-01 至 2025-03-26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王志 | 单位联系电话 | 183****4617 | ||
| 地块风险情况 | 风险不可接受 | 主要污染物来源 | 土壤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王志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3****4617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其他 | 土地使用权人 | 新街村承包土地村民所有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新街村承包土地村民所有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9****0736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县普坪镇新街村 | |||||
| 报告主要结论 | (1)地块基本情况 **县昌盛冶炼厂位于**县普坪镇新街村,地块面积为6650m2,该地块上历史上存在1段生产活动。**县昌盛冶炼厂地块于1995年左右开始建设,主要从事锑矿冶炼生产,建厂前地块为荒地,因市场原因于2010年停产关闭,关停后一直闲置至今。地块内历史上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生产活动,属于“6+1”行业地块。 (2)关注污染物 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详细采样调查结果,地块内土壤存在污染,土壤中的超标污染物为:xxx项指标。其中xxx重金属xx含量范围在xxxmg/kg之间,地块内xxx含量范围在xxxmg/kg之间,地块内xxx含量范围在xxxxxxmg/kg之间,地块内xxx含量范围在xxxmg/kg之间。 (3)风险评估结果 本次风险评估选取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阶段每一层中超标污染物的最大浓度值进行风险表征,其中xxx的最大浓度为xxxmg/kg,xx的最大浓度为xmg/kg,x的最大浓度为xmg/kg,x的最大浓度为xmg/kg。 在第一类用地情景下土壤中污染物涉及①经口摄入土壤,②皮肤接触土壤,③吸入土壤颗粒物3 种暴露途径,经过风险评估模型计算地块内土壤中x的致癌风险值为xx,大于可接受风险水平10-6,因此x的致癌风险不可接受。地块内x的危害商分别为x、x、x和x。其中x的危害商大于可接受健康风险水平1.0,风险不可接受;x的危害商小于可接受水平1.0,风险可接受。综上,地块内土壤中xxx种污染物对未来土地使用人群具有健康风险,在地块开发利用前需进行风险管控或修复治理。 (4)土壤修复目标值 本地块土壤类型为xx,依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 2018)附录A中给出的黄壤中xx环境背景值为xmg/kg,基于一类用地情境下计算了x的风险控制值为xmg/kg,考虑到修复目标的可达性与经济性,本地块土壤中x的风险控制值调整为xmg/kg。x计算得到的风险控制值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 2018)中一类用地筛选值均为xmg/kg,故x的风险控制值确定为xmg/kg;《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 2018)中没有规定x的筛选值,通过模型计算的风险控制值为xmg/kg,故x的风险控制值确定为xmg/kg。 (5)超风险范围及修复土方量 经过对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详细采样调查及环境风险评估,基于敏感用地下,根据最终调整确定的地块风险控制值,经初步估算本项目地块总的污染控制值的土方量为xm3,各层的土壤污染物超风险控制值范围如下: 第1层(0-0.5m)污染物超风险控制值面积为xm2,超风险控制值土壤方量为xm3,占总的超风险控制值土方量的x%;第2层(0.5-1m)污染物超风险控制值面积xm2,方量为xm3,占总的超风险控制值土方量的x%;第3层(1-2m)污染物超风险控制值面积为xm2,方量为xm3,占总的超风险控制值土方量的x%;第4层(2-3m)污染物超风险控制值面积为xm2,方量为xxm3,占总的超风险控制值土方量的x%;第5层(3-4m)污染物超风险控制值面积为xm2,方量为xm3,占总的超风险控制值土方量的x%;第6层(4-6m)污染物超风险控制值面积为xm2,方量为xm3,占总的超风险控制值土方量的x%;第7层(6-8m)污染物超风险控制值面积为xm2,方量为xm3,占总的超风险控制值土方量的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