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223鄢陵县柏梁镇(孔村)至安陵镇(朱元庄村)段改建工程

审批
河南-许昌-鄢陵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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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9-18

项目名称 省道223**县柏梁镇(孔村)至安陵镇(朱元庄村)段改建工程
建设地点 **省**市**县柏梁镇(孔村)至安陵镇(朱元庄村)段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31352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王明煜
联系人 王红超 联系电话 159****8696
项目投资(万元) 3210.84 环保投资(万元) 160.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7-03-18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要对24米主路面进行改造,包括路线、路基路面、安全设施等。公路建设总里程5.473公里,项目铣刨老路7cm厚沥青混凝土53808m2,铣刨老路10cm厚沥青混凝土77544m2,铣刨老路17cm厚水泥稳定碎石36352m2,挖除老路17cm厚水泥稳定碎石3635.2m2。局部回填17cm厚水泥稳定碎石3635.2m,铺筑17cm水泥稳定碎石36352m2,橡胶沥青同步碎石封层131352m2,4cm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面层53808m2,3cm厚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面层53808m2,5cm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面层77544m2,4cm厚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面层77544m,旧水泥混凝土路面微裂均质化再生77064m2,密封胶灌缝1983.62m,沥青砂灌缝712.08m,48cm宽抗裂贴2589.02m2,地聚物注浆16405.6m2;热熔标线8326m;与国省干线平面交叉1处,与城市道路平面交叉16处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施工期间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应尽量避开居民点和其他敏感点,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大风天进行开挖及回填作业,尽量选择在无风或小风天气进行挖除、铣刨老路路面等工作,拆除时设置围挡,并及时回收和运走建筑产生的废料;开挖土方及时回填、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场地清理、平整,然后绿化恢复;对施工场地及时洒水抑尘,施工生产区周边设置不低于1.8m连续围挡等;施工单位加强施工场地及车辆进出路面的洒水抑尘措施,设置车辆清洗装置清洗车辆车身与车轮,保持路面在一定湿度范围内,以减少起尘量;散装物料运输时加盖篷布,并控制运输量、严禁超载,装高不超过车厢挡板,确保运输中不散落;施工临时道路进行平整压实处理,并定时洒水抑尘。施工生产生活区进出口及主要运输道路做到硬化,同时限制车速;机械设备必须按照施工路线行驶,不能随意碾压,增加破坏面积,车辆统一调度,避免拥挤。且整个施工期间不随意乱丢、乱放垃圾 。 营运期间造成的大气污染主要是机动车尾气,建议规划部门加大道路两侧第一排建筑物之间的退缩距离,按规划断面增设绿化过度带,有利于机动车尾气的扩散和吸收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村庄生活设施处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废水经施工生产区内设置的临时沉淀池沉淀后返回施工生产过程循环使用,不外排
固废 环保措施:
道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材料等固体废物送附近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厂处理;老路旧沥青面层和碎石基层挖除后运到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定点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噪声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减轻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禁高噪声设备(如冲击打桩机、风锤、凿岩机等)在作息时间(中午或夜间)作业。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如工地用的柴油发电机要采取隔声和消声处理。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和施工场所,高噪声作业区应远离声环境敏感区,并对设备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范。对个别影响较为严重的施工场地,须采取临时的隔声围护结构或吸隔声屏障。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应当优先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 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运营期减轻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并严格执行公路两侧土地使用规划,在公路建设控制区内,除公路保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加强对机动车本身的监控管理、维护,以及路面的维护保养等。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施工严格限定在道路红线范围内,严禁超出红线砍伐、碾压、破坏道路两侧原生植被、行道树。施工前对红线内保留树木设置围挡保护,避免机械碰撞损伤树干根系。项目运行后,在项目区周边采取植树种草等措施,增加周边区域的植被覆盖率,改善小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
承诺:**** 王明煜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王明煜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25。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