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城南屿园二区2段”项目位于**县南屿镇。该项目于2023年1月30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因项目设计优化需要,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申请对该项目管综及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详见附图):
一、管综部分:在地块东南角(45#厂房前)新增一路雨水管,接驳市政管网。
二、建筑设计方案部分:
1、管井调整:取消1-11#楼及44#、45#楼卫生间排气井道。2、门窗及雨披:(1)在1#、44#、45#楼一层相应轴位增设组合玻璃门;(2)在2#、3#、5#、7#、8#、9#、10#、11#楼一层增防火门;(4)3#楼一层至四层增设设备间的门;(5)在9#楼一至四层增设电梯厅及货梯厅;一层增设直通室外门。
3、增加窗户开启扇:(1)在1#、44#、45#楼电梯厅部分楼层窗(二至四层及九层)增加开启扇;(2)在4#、10#楼楼梯间窗及立面窗增加开启扇。
4、窗横向分段调整:(1)将3#、5#、6#、9#、11#楼及44#楼(二层处)的窗横向分段由6段改5段;(2)将1#、44#、45#楼特定位置的窗横向分割进行修改。
根据《自然**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号)规定、《**省实施办法》第五十三条,现进行批前公示,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18日至2026年10月8日。公示地点:“****科技城南屿园二区2段”项目现场、**县政务信息网(minhou.****.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0065、****2504,地址:****中心C楼资规局,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调整前后建筑设计方案及管综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