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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建设用地审批 |
| 发布机构 | ******厅 | 发布日期 | 2026-09-16 |
| 标 题 | **区2026年度第13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 ||
| 文 号 | 苏政地C(2026)35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苏政地C〔2026〕035号
****政府关于**区2026年度
第13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区《****政府关于申请办理**区2026年度第13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请示》(铜政报〔2026〕2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将位于大彭镇田巷村、棠张镇新庄村的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1.3813公顷(耕地0.102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3813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3813公顷,****政府要依法依规供应,用于村镇建设,并纳入自然**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你区须落实补充耕地。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三、你区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以及大**核心监控区管控要求)落实到位。
(此页无正文)
2026年9月15日
**** 2026年9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