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各投标人:
****第三方公估服务商(省级库)****公司)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澄清修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人员配置”(20分)项的评审内容及依据:(专职公估师≥20人得10分;15-19人得8分;10-14人得5分;低于10人不得分。其中,持有高级公估师职称≥3人得10分;1-2人得6分;无不得分。评审依据:提供服务团队人员清单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标书代写
评审内容及评审依据现修改为:
专职公估师≥20人得20分;15-19人得16分;10-14人得10分;低于10人不得分。(评审依据:提供公估备案表上的保险公估师数量截图。)
本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澄清和补充说明,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本答疑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