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 漳浦路1号2号楼废旧门窗、暖气片等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部分工程资产转让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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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资产类别 转让方名称 标的名称 交易机构名称 价款形式 挂牌价格 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转让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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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1号2号楼废旧门窗、****机关集中办公区部分工程资产转让
其他资产
****
****交易所
金额
68342元(人民币)
5工作日
Fri Sep 18 00:00:00 GMT+08:00 2026
是
网络竞价
1、.采取电子竞价方式产生的受让方需在竞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成交确认,确认之日起交易双方应在 3 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转让合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成交价款( 含交易 服务费)。逾期未办理则视为放弃,并扣留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2、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标的 评估费2000元由受让方承担, 成交后 由受****公司。 3、委托人对本标的瑕疵不承担责任。本标的物以现状转让,竞买人应自行实地现场看样,未看样的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认可。 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公****交易所的备查文件全部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现状与瑕疵,愿完整履行交易程序,承担相关风险。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转让,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责任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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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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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 漳浦路1号2号楼废旧门窗、暖气片等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部分工程资产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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