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农业农村部门,各有关主体:
为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加快食用菌高质量发展,根据皖农计财函〔2026〕431号、皖财农〔2026〕179号文件。按现代农业发展资金使用要求,重点实施菌种**、品牌创建、装备提升、全链打造、增收**等工作,现就项目申报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金及目标任务
2024—2026年省下达我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中关于食用菌产业发展项目资金。
(一)菌棒生产补助
1.实施内容。促进菌种**,鼓励珍稀菌、支持食用菌菌种研发,开展菌棒生产、提供菌棒培育生产技术服务。
2.实施要求。本县从事食用菌菌棒生产主体(不含秀珍菇),生产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有序,标准化生产,能实行订单生产、技术培训及推广服务。
3.实施主体。全县从事食用菌菌棒(包)生产服务主体。
4.资**排。按菌棒实际生产、种植数量测算,给予生产菌棒主体0.15元/棒,种植菌棒主体0.3元/棒补助,总补助资金不超过50万元。
****基地建设
1.实施内容。围绕菌物大县,着力改善提升食用菌标准化生产经营水平。
2.实施要求。从事食用菌生产主体或加工企业(含菌棒制种主体)、新增(改造)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食用菌(鲜菇)标准化生产,基地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有序,并能实行订单生产和技术推广服务;重点在食用菌新品种种植推广、标准化菌房和厂房、生产基地建设与改造方面,提升食用菌生产设施能力。
结合我县林地**禀赋,选择适宜本地生长的珍稀菌品种,**林****基地,着力提升珍稀菌品质,培育**珍稀菌仿野生特色品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农户规模化、标准化种植 。
3.实施主体。从事食菌生产、加工和经营服务主体。
4.资**排。按新增投资额给予20%补助,总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三)生产设施升级
1.改造大棚补助
(1)实施内容。围绕省食用菌产业发展示**,支持食用菌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食用菌生产条件。
(2)实施要求。**或改造标准化与数智化出菇、接种、养棒(包)大棚。
(3)实施主体。全县从事食菌生产服务主体。
(4)资**排。按总投资25%给予补助,总补助资金不超过50万元。
2.数智方舱生产
(1)实施内容。围绕食用菌产能目标任务,购置、**或改造提升数智出菇方舱,探索数智出菇方舱试验示范,完善不同品种试验示范数据,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创**集成攻关,促进成果转化。
(2)实施要求。大力发展智能生产,加快科技创新,不断扩大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装置的应用普及,强化联农带农机制,提升食用菌数智出菇产能和品质。
(3)实施主体。全县开展数智出菇方舱生产示范的村集体或农业经营主体。
(4)资**排。按数智出菇方舱总投资25%标准给予补助,总补助资金不超过50万元。
(四)品质提质增效
1.实施内容。支持食用菌经营主体开展“三品一标”(含**名特优新农产品)品牌认证提升,对新申报、续展、再认证、年度确认的经营主体予以补助;参与各类国内外农产品、食品展示展销、品牌评选活动;支持经营主体开展生产许可资质认定、精深加工转型升级,研发新品种新模式等,推动产业高质量、品牌化长效发展;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制定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开展废弃菌棒转化为高值化有机肥、功能性栽培基质等产品,实现**闭环利用、循环增值,推动产业创新科技、绿色低碳发展。
2.实施要求。加快科技创新,大力开展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创建、标准化生产,搭建品牌推**台,强力宣传推介。
3.实施主体。全县从事食用菌生产服务主体。
4.资**排。按总投资30%标准给予补助,总补助资金不超过50万元。
(五)新型业态发展
1.实施内容。创建食用菌农文旅示范,开展食用菌平台网络销售,建设(长三角优质绿色供应点)食用菌销售门店、商超专柜、交易市场及食用菌产业技术培训等。
2.实施要求。****基地,聚集产供销供应链,联合科研院所开展食用菌产业技术培训交流、实地观摩,支持召开食用菌产业会议,农场培训会、“三新”现场会等和专家团队进行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研发所需的材料耗材支出、人员差旅费、咨询费、委托业务费、办公费、技术服务费等;提升**菌菇品牌知晓度、影响力。
3.实施主体。全县从事食用菌生产服务主体。
4.资**排。按项目总投资25%给予补助,总补助资金不超过50万元。
二、项目申报和管理
(一)项目申报。申报单位于2026年11月30日前报送纸质版****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同时发送电子版(****@qq.com),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须提交材料。《附件1:**县2026年食用菌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文本》《附件2:**县2026年食用菌产业发展菌棒生产奖补资金申报表》(菌棒生产补助填写此表);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入驻国家或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近年来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其它项目实施证明材料(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分别提供)。
(三)严格镇级初审。各镇对申报主体资质、项目可行性、建设内容真实性开展初步审核,择优筛选项目,压实申报主体诚信申报责任,杜绝虚假申报。经初审合格的项目材料,由各镇****农业农村局。
(四) 竞争立项。县农业农村局对各镇审核合格的建设主体进行项目材料复核审查,经局****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五)规范管理。项目扶持资金按照“先建后补、以奖代补、专款专用”的原则执行。项目批复后实施内容不得变更,若项目实施内容未完成,或验收不合格、绩效评价不达标,且在规定期限不能整改到位的,取消项目扶持资金,三年内不受理实施单位申报农业财政项目。
(六)资金分配。同个项目存在多个申报主体,以验收合格核算投资金额,按比例拨付相应补助资金;各项目补助资金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协调、合理调整,保障资金使用效率与项目整体目标实现。
三、其它有关事项
(一)申报单位及单位实际控制人三年内有不良社会信用记录的不得申报。
(二)鼓励经营主体积极申报奖补政策,已享受中央、省、市、县出台的同类奖补政策的,不得重复申报、重复享受。
(三)对申报主体弄虚作假骗取财政专项资金等违法行 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同时取消该经营主体(实际投资人)三年期申报各类涉农奖补政策资格。
附件:
2.**县2026年食用菌产业发展菌棒生产奖补资金申报表.docx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