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市**区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装修改造工程(香花雅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9月11日
四、澄清事项
| 原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 |
更正后的内容 |
| 1、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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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规模:本标段建筑面积为4100平方米, |
建设规模:**市香花雅园41套保障性住房装修工程,包括水电安装及装修工程等。 |
| 2、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1(1)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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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x(1-D%)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D= (备注: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D值可取0~5) |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x(1-D%)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D=0(备注: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D值可取0~5) |
| 3、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3资格评审标准其他要求【备注: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情况自主调整】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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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资格审查部分( )~( )项内容的。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资格审查部分(1)~(10)项内容的。 |
| 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4)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满分分值权重:20%)】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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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100分)计,按20%权重计入投标人汇总得分。标书代写 |
√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100分)计,按20%权重计入投标人汇总得分。标书代写 |
| 1.7 本工程□有□无材料暂估价,具体内容详见《材料暂估价明细表》,结算按实调整。 1.8 本工程□有□无暂估专业工程,具体内容详见《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结算按实调整。 1.9 本工程□有□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提供材料一览表》。 |
1.7 本工程□有√无材料暂估价,具体内容详见《材料暂估价明细表》,结算按实调整。 1.8 本工程□有√无暂估专业工程,具体内容详见《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结算按实调整。 1.9 本工程□有√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提供材料一览表》。 |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均按此修改,其余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