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
你局《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实施方案的请示》(固自然资发〔2026〕82号)收悉,该宗地已经**市第42****委员会,****第28次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出让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批复如下:
一、出让宗地编号、权属情况
****。
该宗地已经《****政府关于**区“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2026〕159号)批复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界址清楚,权属明确。该地块所占地类为林地2731平方米,草地81平方米,其他农用地10平方米。
二、宗地位置、面积、出让条件
该宗地位于**市**区中河乡硝口村,张易镇马场村、红庄村。**张易镇马场村灌木林地;南至张易镇红庄村旱地、灌木林地;西至中河乡硝口村灌木林地、旱地;北至中河乡硝口村灌木林地、旱地。面积2822平方米(合4.23亩)。
出让条件为净地。
三、规划用途及设计条件
根据《**市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2026>固规条字15号),该宗地土地使用性质为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其它建设规划设计条件为:容积率≤0.1;建筑密度≤10%;总建筑面积≤166平方米,建筑高度≤233米。
四、土地出让年限、建设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节约集约用地管理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出让年限为:25年。
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2年建设完成。
五、出让宗地价格、竞买保证金、增价幅度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39号令)相关规定及土地评估结果,该宗地以每亩7万元出让,出让起始价为贰拾玖万陆仟壹佰元整(¥296100元),竞买保证金贰拾玖万陆仟壹佰元整(¥296100元),增价幅度2万元整(¥20000元)。
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六、出让方式
请你局按照方案批复委托**回族自****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开出让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向**回族自****服务中心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回族自****服务中心按照《**回族自治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办法》规定组织出让。
七、成交确认
竞买人在**公共**交易平台自然**要素交易市场参加竞买,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网上交易结束后交易机构向竞得人发放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在接收到成交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局签订《成交确认书》,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出让价款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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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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